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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316国道**市平林至**区淅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第二次)(****)作如下澄清答疑:
1. 提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关于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我公司技术职称证申报的专业需与其工作经历相关,所以安全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专业均为“安全工程”,请问安全负责人技术职称证的专业为“安全工程”是否满足关于本项目招标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提问:招标文件对企业业绩要求需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为准,关于人员信息没有要求在此平台备案,请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是否需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备案
回复: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人员信息涉及上述方面,则需要按要求提供。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答疑未修改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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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