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江**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区域位于**省**市**清**流、浊江支流流域,涉及范围包括江桥街道、桃水镇、网岭镇。
建设内容:清江**治理工程分为两段施工,第一段为清江**至浊江支流段,第二段为清江与浊江汇合口至**县交界褚家桥村河段,灯笼桥村公**至网岭镇**湖村白竹湖浊江支流段。工程范围及治理内容主要为:
(1)清江**至浊江支流段
本次工程总治理范围为清江及其一级支流(浊江和大水塘):清江治理河段为QK0+031~QK12+400;浊江治理河段桩号为ZK0+000~ZK1+291;大水塘治理河段桩号为DK0+000~DK0+146。
①护岸护坡工程
河道治理总长13.806km,其中干流治理长度12.369km,一级支流治理长度1.437km,其中浊江流治理长度1.291km,大水塘流治理长度0.146km;护岸护坡工程长度共计16.333km,其中干流13.481km,一级支流2.852km,其中浊江2.555km,大水塘0.297km。
工程措施共16.333km,包括浆砌石挡墙护岸3.554km、格宾护脚+加筋麦克垫护坡10.878km、格宾护脚+草皮护坡1.853km、水下抛投赛克格宾护脚0.048km。
②其他工程
**排水涵12处,**下河踏步30处,**里程碑17块、**宣传牌、责任牌各4块。
(2)清江与浊江汇合口至**县交界褚家桥村河段,灯笼桥村公**至网岭镇**湖村白竹湖浊江支流段
①本次设计清**流左岸河段整治桩号KL12+373~KL40+170,干流左岸治理总长度12.613km,其中生态混凝土挡墙长度为1266m,浆砌挡墙长度为1362m,格宾护脚9.985km,加筋麦克垫护坡长度9.985km。
②清**流右岸河段整治桩号LR12+373~KR40+170,干流右岸治理总长度15.627km,其中生态混凝土挡墙长度为1226m,浆砌挡墙长度为1523m,格宾护脚12.878km,加筋麦克垫护坡长度12.878km。
③本次治理工程为确保护岸建成后能充分发挥效益,设计对河段进行部分疏浚,清淤17处,共清淤1.31万m3。
④支流河段整治桩号Z43+480~Z48+446,左岸治理总长度2.525km,右岸治理长度3.160km,总措施长度5.685km,其中草皮护坡长度为5.685km,混凝土生态挡墙5.685km。
⑤改造排水涵28处;**下河码头29处。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2zAIHLGWh68UIstk4_4bpgpwd=th4d
提取码: th4d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1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中心4楼3A1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