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蚌城际铁路(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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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

成交金额:49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开发区村庄段)整治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为保障淮蚌城际高铁顺利开通运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推进****经济开发区村庄段外部环境整治工作,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屋顶彩钢瓦加固,经杨楼村、**村摸排共计约25000平方米,根据濉****管理中心下发的彩钢瓦加固最高限价每平方米22.16元,共计约55.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鑫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122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白杨路科创大厦

联系人: 马晓冬

联系方式: 0561-****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县御溪美景22楼

联系人: 李玉梅

联系方式: 182****8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玉梅

联系方式: 182****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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