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部分网点UPS主机和蓄电池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部分网点UPS主机和蓄电池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9日
开标日期:2026年6月9日
2026年****部分网点UPS主机和蓄电池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侯选人名称:****
投标价(人民币):146450.00元
地址:**省**市**区绿地伊顿公馆23#楼1单元1301室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长江东路与祥和****银行
联系电话:182****9806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1850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0日-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