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至2029年药品配送商遴选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2026至2029年药品配送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6-4
二、更正信息更正理由:药品目录清单说明、评分项证明材料
更正事项:药品目录清单说明、评分项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药品目录清单备注 |
1.国家集中采购及省级联盟采购用平台上项目名称 |
1.国家集中采购及省级联盟采购用平台上项目名称;2.若价格变动,以平台价格为准 |
| 2 |
药品目录清单说明 |
说明: 1、药品目录清单中的价格在本次遴选中不作为评审因素。中选后,采购人将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优先向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但国家或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除外,该类药品的采购应遵循相关集采政策执行。 药品目录清单的格式不允许调整,否则参选文件无效。 |
说明: 1. 药品目录清单中的价格在本次遴选中不作为评审因素。 2. 供应商中选后,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目录清单匹配院内药品目录,若匹配后符合的供应商只有1名,则该供应商自动获得该药品配送资格。若匹配后符合的供应商≥2名,采购人将综合考虑药品价格、配送速度、响应速度、药品市场占有率等因素,择优一家供应商获得该药品的配送资格;若上述条件均一致则通过抽签确定供应商次序。若匹配后符合的供应商为0家,则该部分药品重新遴选供应商。 3. 国家或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的采购还需遵循相关集采政策执行。” 药品目录清单的格式不允许调整,否则参选文件无效。 |
| 3 |
评分项证明材料 |
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数据为准,需同时提供①系统截图、②生产企业委托函、③可配送品种的目录。 |
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数据为准,需同时提供①系统截图、②可配送品种的目录、③承诺所提供的截图信息和品种目录信息真实有效,且中选后在遴选人规定时间内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开具的委托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注: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6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人民南路76号
联系人: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市**区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2号楼26楼3号、4号、5号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吕强、郑梅、杨刚
联系方式:189****0505、136****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