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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门源县浩门镇**嘉苑第六栋二单元242室(附带一间7号地下室)不动产的公告
**省****将于2026年7月13日10时至2026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省****人民法院**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位于**省**县浩门镇**嘉苑第六栋二单元242室(附带一间7号地下室)不动产。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省****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7月14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省****马法官(电话号码:0970-****647)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本院不承担代为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义务。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法出具拍卖成交相关法律文书,标的过户、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产权登记手续亦由买受人自行依规办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执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7月16日16****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门源县支行,账号:622********870735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正科房地产****公司的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970-****647 (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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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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