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红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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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6-09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9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绿色智能铸造高端数控机床铸件产能提升与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研和片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博曦****公司。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车间改建消失模生产线,**厂房建设20吨一拖二中频感应电炉一套、30吨一拖二中频感应电炉一套,树脂砂生产线、3D打印生产线、清砂打磨生产线;配套建设混砂系统、砂再生系统、自动打磨生产线、手动打磨生产线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及汽车尾气,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通过定期洒水、文明施工、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雨季地表径流;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产生量为0.16m3/d,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水量约为2.0m3/d。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雨季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进入临时沉淀池,收集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在85~95dB(A)。

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文明施工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永久弃方产生。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中频炉烟气、混砂废气、清砂废气、浇铸废气、落砂废气、砂再生废气、烘烤废气、打印成型废气、砂型烘干废气、砂焙烧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喷漆废气、铝锭熔化废物、EPS发泡成型废气、涂料烘干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等。

针对以上废气,共设置22套布袋除尘器、9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配套设置21个有组织废气排口。

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循环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噪声设备主要为中频炉、混砂机、抛丸机、砂再生系统、空压机、风机等,其源强值在80~100dB(A)之间。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装设隔音材料和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树脂砂、油漆(水性油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中频炉炉渣****公司回收利用,浇铸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中频炉,收尘灰、****砖厂,废树脂、废催化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置,呋喃树脂包装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已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区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1)2026年1月16日,在“太标精工铸造”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2026年3月30日-4月16日,在“太标精工铸造”网站、《民族时报》(2026年4月10日第2版、2026年4月14日第2版)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3)2026年5月26日,在“太标精工铸造”网站进行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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