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绵安自然资告字〔2026〕2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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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绵安自然资告字〔2026〕2号
时间: 2026-06-09

绵安自然资告字〔2026〕2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土地使用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总价(万元)

备注

建筑限高

(米)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

率(%)

2026-0001

**区桑枣镇

24864.93

二类工业用地

20

≤24

≥40且≤60

≥1.2且≤3.0

≥5且≤15

134.4365

672.1826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本宗地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出让

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绵自然资规设〔2026〕004号文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301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区政务服****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2: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7月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区政务服****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 1日9:00时至2026年7月10日15: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1.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60********000238

2.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70********006836

3.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22********005554

4.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122****92921

5.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30********00022284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办公楼301室

联系电话:0816-****321

联 系 人:贺女士

****

2026年6月9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安自然资告字〔2026〕2号)。

一、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事业单位****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2026-0001号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土地使用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备注

建筑限高(米)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

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产值收入(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2026-0001

**区桑枣镇

24864.93

二类工业用地

20

≤24

≥40且≤60

≥1.2且≤3.0

≥5且≤15

≥450

≥550

≥16

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绵自然资规设〔2026〕004号文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买保证金为134.4365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2:00时。标书代写

(三)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1.采取传统的转账方式交纳。

2.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本挂牌以宗地现状条件出让。

2.本挂牌出让宗地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出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区管委会等指定机构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企业信用承诺书。项目建设竣工后,按“标准地”项目开展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工作。土地使用权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一性付清总成交价款或者1个月内付清总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人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301室索取挂牌出让相关文件资料。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样本);

4.挂牌出让报价单(样本);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区政务服****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金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7月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我局商请相关部门组织申请人进行集中答疑。我局可应申请人要求,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具体如下: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6年7月1日9:00时;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5:00时;标书代写

(三)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9:00时至12:00时和13: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总价为672.182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34.4365万元,增幅价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地块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内,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标书代写

1.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无底价或最高挂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挂牌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我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成交者已交保证金转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土地出让成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公布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我局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土地价款,不包括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和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税费。

(七)竞得人应按出让的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

(八)该宗地地下砂石**除受让方在宗地内的建设项目自用外,剩****政府按程序处置,一律不得擅自运出宗地红线范围。

(九)土地出让成交总金额的20%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对于土地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现违约的,从违约之日起算,自然**主管部门最迟在第12 个月内行使解除《合同》权利,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解除《合同》原则上没收定金,如违约金高于定金,则收取违约金。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竞得人应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约定,否则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挂牌出让未成交的,应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三)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四)土地交易服务费按《****物价局、国土**厅关于重新制定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6﹞229号)文件规定,竞得人应按成交总价款的1%缴纳土地交易服务费。

(十五)我局对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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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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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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