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务段2026年沈山北道、沈于、沈大等线与京哈线、京哈高速线高普隔离栅栏补强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集团****工务段2026年沈山北道、沈于、沈大等线与京哈线、京哈高速线高普隔离栅栏补强业务外包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资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CB50111-2006)(2009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CB/T 1499.3-2010) 《钢板网》(GB/T33275-2016)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207-2017)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计规范》(TB 10671-2019)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2017)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19)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18) 《铁路工程混凝土配筋设计规范》(TB10064-2019)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沈铁工[2026]34号) 《****运输局关于高普并行区段安装隔离栅栏相关工作的通知》(运 工综技电[2015]973号)
3.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非外力因素导致的损坏、功能异常,施工单位免费进行更换,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4.售后服务及要求:遇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提供处理方案及意见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投标单位如需了解作业现场具体情况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郭枫晨,电话188****8100 。 (2)中标方技术及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方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方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方技术及施工人员,招标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3)投标单位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招标方申报,未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投标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投标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30日内向招标单位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招标单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单位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及时向招标单位报告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公司2026****工务段沈山北道、沈于、沈大等线与京哈线、京哈高速线高普隔离栅栏补强工程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物资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公司**工务段2026年沈山北道、沈于、沈大等线与京哈线、京哈高速线高普隔离栅栏补强工程业务外包。
2.说明:本大修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工程具体项目、施工地点、数量、完工期分别为:
A01包件:
沈大上行线 K398+730-K399+119 并行沈大高速下行,位于**站至**北站区间;京哈上行线K702+413-K702+930 并行沈大高速下行,位于大二环 2 号所至**北站区间;沈山北道上行线 K7+700-K10+900 并行秦沈高速下行,位于大成站至**北站区间;沈于单线 K1+500-K4+160 并行沈皇客专联络上行及沈大高速上行,位于大成站至**站区间,以上四处设置高普隔离栅栏,长度共计6.766km。
A01包件劳机材料明细表
| 工料机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Ⅰ类工 |
工日 |
3781.32 |
|
| Ⅲ类工 |
工日 |
47.02 |
|
| 锯材 |
m3 |
1.25 |
|
| 细砂 |
m3 |
7.49 |
|
| PVC胶 |
kg |
13 |
|
| 光圆钢筋(HPB300) Φ≥10 |
kg |
392.62 |
|
| 带肋钢筋(HRB400) Φ<18,≥28 |
kg |
43.52 |
|
| 带肋钢筋(HRB400) Φ18~25 |
kg |
305.86 |
|
| 角钢 Q235-A |
kg |
46149.25 |
|
| 钢板 Q235-A δ=7~40 |
kg |
35256.64 |
|
| 镀锌低碳钢丝 Φ0.7~6 |
kg |
14.38 |
|
| 焊接钢管 |
kg |
91320.32 |
|
| 木枕 Ⅱ类 |
根 |
1.47 |
|
| 油漆溶剂油 200号 |
kg |
321.13 |
|
| 氧气 |
m3 |
425.02 |
|
| 乙炔气 |
kg |
274.41 |
|
| 催干剂 |
kg |
16.31 |
|
| 清油 Y00-1 |
kg |
81.54 |
|
| 防火漆 |
kg |
738.84 |
|
| 醇酸防锈漆 C53-1 红丹、锌灰 |
kg |
1166.59 |
|
| Pe波纹管 d100 |
m |
103 |
|
| 砂纸 |
张 |
2007.04 |
|
| 塑料彩条编织布 |
m2 |
17.5 |
|
| 电焊条 钢 |
kg |
3897.62 |
|
| 其他材料 |
kg |
4815.51 |
|
| 水 |
t |
6.45 |
|
| C30商品混凝土 |
m3 |
59.81 |
|
| 静作用压路机 ≤12t |
台班 |
0.39 |
|
| 轮胎式装载机 ≤3m3 |
台班 |
1 |
|
| 汽车起重机 ≤5t |
台班 |
87.81 |
|
| 汽车起重机 ≤12t |
台班 |
2.48 |
|
| 汽车起重机 ≤16t |
台班 |
4.01 |
|
| 履带式起重机 ≤25t |
台班 |
4.38 |
|
| 门式起重机 ≤20t-22m |
台班 |
4.38 |
|
| 载重汽车 ≤10t |
台班 |
3.38 |
|
| 振动沉拔桩机 ≤500kN |
台班 |
4.38 |
|
| 交流弧焊机 ≤42kVA |
台班 |
575.08 |
|
| 立式钻床 d≤50 |
台班 |
30.11 |
|
| 型钢剪切机 ≤1000kN |
台班 |
6.27 |
|
| 钢筋切断机 d≤40 |
台班 |
0.05 |
|
| 钢筋弯曲机 d≤40 |
台班 |
0.07 |
|
| 电缆探测仪 深2m |
台班 |
16.46 |
|
| 其他机具使用费 |
台班 |
1674.57 |
二、招标要求
(一)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一)中标人在施工前必****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四、环保措施
(一)施工弃料、废水、废气和废液等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为减少工程施工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三)拆除的原有零部件应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能乱扔乱弃。
(四)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
(五)施工时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作业时严格按照《普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相关要求作业。
(二)作业后对作业区段内钢轨及轨道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污染,不影响到其他线路结构状态。
(三)写实要求:施工方要每日做好写实,对整体施工流程、时间节点、工作量、环境情况等进行记录。
(四)任何情况下,不准和锤、橇棍等重物撞(敲)击钢轨,防止钢轨出现伤损。
(五)项目竣工前15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六)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机具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使用机具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七)当现场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中标人要及时与投标人联系,必须经双方现场核对后,方可施工。
(八)遇施工应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集团所属企业大修、更改、维护保养等业绩,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cn”)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CA数字证书办理机****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代写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8:00时起至2026年6月16日17:00时(**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日9时(**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工务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高丹:135****8602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郭枫晨:188****8100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物资采购所
地 址:**省**市**区**湖街44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024-****0907 159****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支行
账 号:330********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0712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com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6年6月10日
|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 1 |
A01 |
沈山北道、沈于、沈大等线与京哈线、京哈高速线高普隔离栅栏补强 |
见技术规格书 |
项 |
1.00 |
****909.00 |
9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招标各项要求,可正常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