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枢纽片区北部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10日至 2026年0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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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枢纽片区北部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珠江街道明珠湾大道以南,蕉门水道以西,灵新大道以东,**路以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枢纽片区北部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道路工程)、**枢纽片区北部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标段一道路工程)位于**市**区珠江街道明珠湾大道以南、蕉门水道以西、灵新大道以东、**路以北;备案证编号为****、2505-440115-04-01-890161,8个子项目纳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 环评机构 | **安淼****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