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单位:
****环境局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4000吨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用微纳米金属粉体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用微纳米金属粉体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荆****开发区美的路68号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106栋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7700平方米,规划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铜粉产线14条、银包铜粉产线16条、纳米银粉、片状银粉产线各1条,总计3000吨金属粉体产能;二期建设镍粉产线8条、银包镍粉产线8条,总计1000吨金属粉体产能。同时建设危化品暂存间、检测技术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9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荆****开发区美的路68号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106栋
联系人:王文武
联系电话:0717-****7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环境****公司
联系电话:0716-****210
联系人:宋工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年产4000吨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用微纳米金属粉体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