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杏园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杏园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2.2项目编号:**** 第四标段TS-GC-****0608-02-02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办事处碧霞湖片区环**路以北天烛峰路以东,占地面积112208平方米,容积率1.0~1.05,总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其中第三标段: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第四标段: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高品质住宅、地下车位、储藏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以规划批复及施工图为准)。 2.4计划工期:第三标段550日历天,第四标段30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2.5.1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达到**市高品质住宅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参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项目评选**省优质结构、**杯、广厦奖的设计要求。满足申报国家级高品质住宅标准。 2.5.2施工质量标准 (1)质量必须达到**省、**市高品质住宅关于质量的要求,申报**市高品质住宅(参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 (2)确保取得**省优质结构、**杯、广厦奖等奖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国家省市各类奖项。 (3)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招标范围:①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②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施工总承包。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三标段名称:杏园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 四标段名称:杏园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四标段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三、四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388万元,其中: 第三标段最高限价为:29665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单价为26元/平方,施工费29465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第四标段最高限价为:6723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4万元,单价为26元/平方,施工费6679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第四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标书代写 4.2获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接:http://www.****.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省庄镇博阳路157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聂经理 电 话:0538-****7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岱****商铺42号 项 目 经 理:李慧 电 话:0538-****222 电 子 邮 件:****@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222;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