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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8MAE5F7RQ26 | 建设单位法人:袁庆凤 |
| 袁庆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自治区**市**区建源路7号 |
| 年产8500吨鲜湿米粉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1-C1431-米、面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建源路7号 |
| 经度:108.321770 纬度: 22.721370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7 |
| 南政务(生态)良环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8MAE5F7RQ2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467731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5-12-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米粉加工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090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装修工程,主体生产线安装,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安装,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所在厂房2016年5****环境保护局批复了《****工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良环建复字〔2016〕25号),****工厂开始投入运营,直到2023年4月停产,并对厂房进行了设备清运。****工厂被收购,于2024年11月成立****。****对厂房重新进行设计和装修,重新购置新的生产设备,拟建年产8500t鲜湿米粉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拟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米粉加工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2090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装修工程,主体生产线安装,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安装,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建成后年产8500t鲜湿米粉。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清洗浸泡:通过大米提升机将大米输送至清洗浸泡池内进行清洗浸泡,池内加入水至合适刻度(超过米位约10cm以上),米吸涨后及时补水,浸泡时间通常为15分钟,冬天为30分钟。浸泡后放干水静置30分钟,待磨浆使用。 2、磨浆:把浸泡好的大米,利用磨浆机磨成介于固体和液体之间的可流动的糊状米浆。 3、搅拌:将磨好的米浆加入淀粉搅拌均匀。 4、蒸熟:利用蒸粉机进行蒸熟,使粉条糊化度达到90%以上,此过程由锅炉房产生的蒸汽供热,制熟后挤出成型。 5、冷却:蒸煮后在生产线自然冷却。 6、制粉:将冷却后的粉皮经切粉机剪切分条,切粉是将食用油抹在切刀上,防止黏连。 7、包装:分别定量称取切粉装入质检合格的包装袋中,然后用自动封口机封口,并打印生产日期,即为成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清洗浸泡:通过大米提升机将大米输送至清洗浸泡池内进行清洗浸泡,池内加入水至合适刻度(超过米位约10cm以上),米吸涨后及时补水,浸泡时间通常为15分钟,冬天为30分钟。浸泡后放干水静置30分钟,待磨浆使用。 2、磨浆:把浸泡好的大米,利用磨浆机磨成介于固体和液体之间的可流动的糊状米浆。 3、搅拌:将磨好的米浆加入淀粉搅拌均匀。 4、蒸熟:利用蒸粉机进行蒸熟,使粉条糊化度达到90%以上,此过程由锅炉房产生的蒸汽供热,制熟后挤出成型。 5、冷却:蒸煮后在生产线自然冷却。 6、制粉:将冷却后的粉皮经切粉机剪切分条,切粉是将食用油抹在切刀上,防止黏连。 7、包装:分别定量称取切粉装入质检合格的包装袋中,然后用自动封口机封口,并打印生产日期,即为成品,入库待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环评:本项目锅炉正常情况下使用1台3t/h的燃气锅炉提供蒸汽,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处理后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批复:营运期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 环评: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米粉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 批复: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气浮机+A0池处理后与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三期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 环评:①项目在营运中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②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从而将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③高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批复: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环评: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碎米粉边角料、气浮渣、原材料废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碎米粉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固废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设备厂家更换配件时回收;食用油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气浮渣清掏后放置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批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锅炉正常情况下使用1台3t/h的燃气锅炉提供蒸汽,锅炉工作时间为8h/d,2560h/a,主要污染物为SO2、NOX。本项目新增的燃气锅炉配备1台5000m3/h的风机,通过高度为18m烟囱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米、浸泡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清洗用水)和职工生活及办公用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米、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处理站采用三级沉淀池+气浮机+AO池的处理工艺,项目生****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场界,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对于进出项目附近的车辆,项目方应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并设置禁鸣标志,避免随意鸣笛。 综上所述,在采取适当的基础减震措施后,可以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总体而言,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碎米粉)、废食用油桶、沉淀池沉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无二次污染,无其他固废产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碎米粉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固废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设备厂家更换配件时回收;食用油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气浮渣清掏后放置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原料、产品均储存在封闭独立的厂房仓库内,仓库内地面已全部硬化,植物油等液态物料储桶下方设置有防渗托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七、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四、生产期间严格落实环评监测方案,公示监测信息、定期报备、无异常。 五、全程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六、严格落实环评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环境局监管。 七、项目五年内开工建设,现已建设完成,无重大变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3 | 0 | 0 | 0 | 0.93 | 0.93 | |
| 0 | 1.925 | 0 | 0 | 0 | 1.925 | 1.925 |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560 | 0 | 0 | 0 | 2560 | 2560 | / |
| 0 | 0.11 | 0.11 | 0 | 0 | 0.11 | 0.11 | / |
| 0 | 0.383 | 0.383 | 0 | 0 | 0.383 | 0.383 | / |
| 0 | 0.88 | 0 | 0 | 0 | 0.88 | 0.8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级沉淀池+气浮机+AO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三级沉淀池+气浮机+AO池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1 | 天然气锅炉 18m 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14)表 2 限值 | 天然气锅炉 18m 排气筒 |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71-2014)表 2 限值 |
| 1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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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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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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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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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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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废排污口挂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排放口标志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15562.2-1995)及2023 修改单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当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 2、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企业自主环境管理水平,企****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主要由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所涉及行业类别为第九、食品制造业 14 中“17.方便食品制造业143-米、面制品制造 1431,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属于简化管理,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4、验收监测计划:当项目达到验收标准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口已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标识牌。 2、本企业设置有专门的环保专员负责企业日常环保设备维护及相关环保工作开展。 3、本企业已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 4、本项目己完成所有环保设施建设,具有验收条件,目前正在开展环保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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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