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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3MA49CPKM3X | 建设单位法人:彭晓飞 |
| 雷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街道**岗村和环城街道鲍庄村交界处 |
| ****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街道**岗村和环城街道鲍庄村交界处 |
| 经度:112.708170 纬度: 32.0863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04 |
| 襄环审评〔202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5 |
| 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3MA49CPKM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83MA49CPKM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4936GN5C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048-1-3.html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确保**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且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按每天不大于150吨的比例掺烧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得高于设计掺烧比例),总处理规模仍保持500吨/天不变;同时扩建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飞灰暂存间增加除氨系统;并在厂区内**一条30t/h的供热管道。 | 实际建设情况:在确保**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且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按每天不大于150吨的比例掺烧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得高于设计掺烧比例),总处理规模仍保持500吨/天不变;同时扩建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飞灰暂存间增加除氨系统;并在厂区内**一条30t/h的供热管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垃圾焚烧工艺流程包括垃圾(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垃圾焚烧及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臭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和灰渣处理系统等 | 实际建设情况:垃圾焚烧工艺流程包括垃圾(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垃圾焚烧及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臭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和灰渣处理系统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焚烧生产线烟气系统室内布置,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炉内脱硝(氨水)+烟气急冷+高效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碳酸氢钠脱酸+活性炭吸附+高效布袋除尘+80m排气筒(DA001)”的组合净化工艺,焚烧烟气经处理后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相关限值要求和建设单位先前承诺的更严格的排放限值(NOX≤210mg/m3);通过新增碳酸氢钠脱酸系统,在半干法脱酸塔中采用高性能雾化器,在袋式除尘器中选择高性能过滤材料的布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符合《****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技术改造后,焚烧炉焚烧烟气量和部分污染物产生量有所增加,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未发生变化,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噁英类、镉、铊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本次技改项目对原有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改造,并新增一套碳酸氢钠脱酸系统,进一步降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其他措施依托原有工程。技改后,焚烧生产线烟气系统室内布置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炉内脱硝(氨水)+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碳酸氢钠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工艺,烟气由锅炉尾部排出后进入烟气净化装置,尾气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域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或者是特殊有毒有害污染物存放区域,主要包括垃圾库、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废水管线、渣坑、烟气处理车间、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油罐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较易发现和可及时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厂内其他硬化区域。 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方面落实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烟气处理设施,确保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等土壤影响特征因子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全厂废水实行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设置截****处理站调节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杜绝厂区地面漫流情况;****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综合处理废水能降低渗滤液调节池水质浓度,从源头上控制了垂直入渗污染源强度。通过加强绿化,对大气沉降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起一定的污染削减作用;通过设置分区防渗,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域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或者是特殊有毒有害污染物存放区域,主要包括垃圾库、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废水管线、渣坑、烟气处理车间、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油罐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较易发现和可及时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厂内其他硬化区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2217 | 0 | 0 | 0 | 0 | 3.222 | 0 | |
| 5.38 | 0 | 47.7 | 3.77 | 0 | 1.61 | -3.77 | |
| 0.079 | 0.11 | 4.29 | 0 | 0 | 0.189 | 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1847.687 | 0 | 0 | 0 | 0 | 61847.687 | 0 | / |
| 38.934 | 0 | 60 | 18.786 | 0 | 20.148 | -18.786 | / |
| 130.613 | 0 | 157.5 | 16.733 | 0 | 113.88 | -16.733 | / |
| 2.349 | 0 | 17 | 1.1226 | 0 | 1.226 | -1.12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标准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3/d,本次技改加装一级反渗透系统,同时增加人工定期向复用水池投加药剂。****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均质调节)+厌氧(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两级反渗透(RO)+DTRO浓缩装置的工艺。渗滤液、车辆冲洗水、卸料大厅冲洗水、运输栈桥冲洗水、地磅区域冲洗水和初期****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 | ****处理站清液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标准 | |
| 2 | 化水系统 | 满****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和锅炉定排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排****处理厂 | 厂区总排口废水满****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DA001 焚烧烟气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技改后,焚烧生产线烟气系统室内布置采用“‘3T+E’燃烧控制+SNCR炉内脱硝(氨水)+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碳酸氢钠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工艺,烟气由锅炉尾部排出后进入烟气净化装置,尾气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1焚烧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要求 | |
| 2 | DA004除氨排口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氨水储罐废气、危废暂存间和飞灰暂存间废气接入脱氨系统(两级水喷淋塔)处理+15m排气筒(1套) | DA004除氨排口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次技术改造新增噪声源减温减压器、碳酸氢钠脱酸系统喷射风机和两级水喷淋除氨系统,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泵、风机以及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建设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域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或者是特殊有毒有害污染物存放区域,主要包括垃圾库、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废水管线、渣坑、烟气处理车间、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油罐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较易发现和可及时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厂内其他硬化区域。 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方面落实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烟气处理设施,确保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等土壤影响特征因子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沉降;全厂废水实行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设置截****处理站调节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杜绝厂区地面漫流情况;****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综合处理废水能降低渗滤液调节池水质浓度,从源头上控制了垂直入渗污染源强度。通过加强绿化,对大气沉降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起一定的污染削减作用;通过设置分区防渗,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 | 建设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域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或者是特殊有毒有害污染物存放区域,主要包括垃圾库、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废水管线、渣坑、烟气处理车间、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油罐区等区域。一般防渗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较易发现和可及时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厂内其他硬化区域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经处理后符合《****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填埋场填埋。废油、含油劳保用品、废布袋、废蓄电池、化验废液、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固化飞灰、废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废蓄电池、化验废液。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和飞灰暂存间,其中依托原有项目飞灰处理措施进行稳定化处理达豁免条件后,暂存于扩建后的飞灰暂存间,定期运至******填埋场专区填埋;其余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危废单位资质及处置协议见附件9)。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范建设,暂存间地面和裙角已做防腐、防渗,并设置有导流沟;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收集危险废物。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系统废膜和化水系统废膜。 焚烧炉的排渣口在炉排下方,炉渣通过排渣器送至渣坑;渣坑采用水封,同时输渣机装有自动加湿装置,避免粉尘的产生;炉渣委托****日产日清,进行综合利用。除臭废活性炭作为入炉料焚烧,与生活垃圾一起掺烧。****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返回垃圾库,与生活垃圾一起掺烧。渗滤液处理系统废膜和化水系统废膜由各自生产厂家负责售后更换,更换的废膜有各自生产厂家当即回收,不在厂内贮存。 (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贮坑,与**市市政生活垃圾一并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已于2026年1月30日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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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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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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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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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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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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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