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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9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委托****承担“********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现有工程情况
“****”原名“**县九****屠宰场”。2016年7月21日,****保护局下达《关于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邻环建函〔2016〕36号)。该项目位于**县**镇八角村9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圈10平方米、静养圈100平方米,屠宰区80平方米,以及锅炉房、办公楼等公辅设施,设计年屠宰生猪4000头。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屠宰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社区8组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占地约10亩,主要建设生猪待宰间、屠宰间等,配套购置屠宰生产线设备,生猪屠宰量预计达到18万头/年。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镇**东街118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5****966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二段19号7号楼21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2979
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