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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
****政府关于**市**水利枢纽工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26〕47号
****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市**水利枢纽工程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铜府呈〔2026〕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水利枢纽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市要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规定做好公开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保护区水质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