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实验室**项目 | **省**市**镇下尖玗**振阳**侧(锡澄协****基地一期2号楼) | **** | **市****公司 | 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拟利用位于**市**镇下尖玗**振阳**侧(锡澄协****基地一期2号楼)的******公司厂房4814.22平方米,购置高温纯化炉、尾气处理设施、冷却塔等设备8台(套),从事石墨材料纯化、晶体生长实验,项目建成后,可形成30吨/年石墨材料的实验能力。 | 1、废气:本项目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隔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装置喷淋液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碱液作为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源主要为行吊、叉车、喷漆房、纯化炉等生产、实验及辅助设备,单台噪声源强≤85dB(A)。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设置隔声设施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中,一般固废有废样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包装袋、废机油(含废机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163.com |
| 2 | 年产9万套物联光网智慧路灯**项目 | **市**镇青桐路218号智能装备产业园5幢 | 无****公司 | **市天瑞节能****公司 | 无****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14日,位于**市**镇青桐路218号智能装备产业园5幢,在工业集中区内,****园区****公司智能装备产业园5幢闲置厂房首层和二层共13346.04平方米进行建设,购置自动上玻璃机、划片机、排版机、自动流水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74台(套)。项目达产后,年产物联光网智慧路灯9万套。 | 1、废气:本项目层压环节产生的废气采用管道收集+集气罩进行收集、组装环节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达90%),固化环节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达95%),收集后三股废气与危废仓库废气合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达90%)”处理;焊接、层叠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达90%)后通过脉冲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98%),焊接、层叠环节处理后尾气与层压、组装、固化环节处理后尾气合并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并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邻近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类别。 2、废水: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根据水平衡分析可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0t/a,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建设地污水管网已建成,尾水中COD、总氮达《****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氨氮、总磷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pH、SS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后排入锡澄**。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上玻璃机、划片机、排版机、自动流水线、空压机及风机等,噪声源强≤90dB(A)。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焊渣、废电池片、废膜、废封边胶条、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收集的滤尘、废滤芯、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焊渣、废电池片、废膜、废封边胶条、不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材料、收集的滤尘、废滤芯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 0510-****8103 ****@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