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科技园和学生公寓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06-09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33页的“企业业绩”: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费中标价≥1.45亿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所完成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或**费中标价≥1.3亿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所完成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三、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弼唐村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12号南侧 |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宝石西路1号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夏北综合楼)主楼3楼304B室 |
| 联 系 人:庞先生 |
联 系 人:林工 |
| 电 话:0757-****9871 |
电 话:185 7508 4652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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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单位:**市禅**张槎街道弼唐村弼北组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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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弼唐东二街12号之南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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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霍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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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39 2996 9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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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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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