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改投审〔2026〕45号
****关于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关于申请审批〈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元善镇圩镇(**大道)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大道、环城南路。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城**大道(**大广高速高架桥下至鸭麻桥****县政府至县人社局段)两侧风貌提升改造及相关节点建设等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改造建筑数量约为829栋包括建筑物店招提升,**大道绿化带提升面积约为4250㎡,滨水绿化带1550㎡,两个公园+环岛提升面积约为1020㎡,**公园入口提升约为1290㎡,慢行道约为3750m,滨水商业街约为3000m,河道节点提升面积约为5470㎡,停车场提升面积约为4910㎡,电箱提升约为62个,护栏约为650m,井盖装饰提升约为15个,止车柱约为120个,花箱约为1260组,非机动车停车桩约为528组,导视牌约为528组,座椅约为576组,环城南路人行道铺装约为2.6公里,环城南路行道树景观提升约为2.6公里,G358建筑微提升约为120栋,G358人行道地面铺装约为2000平方米,G358绿化提升约为8000平方米,大型广告牌提升约8个。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9788.16万元,其中:**工程费8173.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8.98万元、预备费用466.10万元。项目建设****财政厅《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220号)安排2520万元,缺额7268.16万元,****财政局****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统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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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