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厅****财政厅 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26〕2号)、《****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6〕39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养老消费补贴居家上门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遴选范围
具有****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正常运营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在**市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
2.至少配置2名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中专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人持助理社会工作者证,且应当具有1年以上的一线服务经验;
3.至少配置4名专(兼)职上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应持有**人社服务官网可查询的有效的相关证书,且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4.应当保护被服务对象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自愿参与、信誉良好,服务机构和上门服务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6.本项目的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不得作为服务机构参与本次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供给;入选服务机构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失能等级评估工作,不得与评估机构存在关联利益输送,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具有****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请于2026年6月16日18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A114办公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专职管理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应持有**人社服务官网可查询的有效的相关证书,以及从业情况;
5.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明细表;
6.居家上门服务机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二)确定入选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分批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三)此公告解释权归****所有。未尽事宜,请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513。
**市****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