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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和《****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后续处理的函》及《**省****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度)》的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暂停4****药店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药店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898-****0616。
联系地址:**县定城镇第二行政办公****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附件1:**县解除或暂停****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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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