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管所、****中队配套及标识设施、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7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 ||||||||||||
| 截至2026年6月8日,该项目第三标段第一成****商贸有限公司既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也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全部资质原件,已严重违反谈判文件的相关约定。现决定:****商贸有限公司在YZCG-T****005****车管所,****中队配套及标识设施,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的成交资格。按照该项目评标结果,采购人经研究决定: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YZCG-T****005****车管所,****中队配套及标识设施,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成交人。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9日17时43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华夏大道2号 | ||||||||||||
| 联系人:董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4-****47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中心楼8楼820室 | ||||||||||||
| 联系人:方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4-****11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4-****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