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路以南、**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6-09 18:33 至 2026-07-09 18:33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430.4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经过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林地,1994年完成征收后,纳入市储备用地,至踏勘期间,地块为城镇空闲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位于**市**区**路以南、**路以东 | |||
| 经度 | 109.124191 | 纬度 | 21.4384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2-26 至 2026-04-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大添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997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大添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997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志远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79-****64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路48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路以南、**路以东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24191°,北纬21.438410°,位于**市**区**路以南、**路以东,隶属于**市站南片区 SV-19 规划管理单元(**路以南、**路以东、**路以北、**路以西,片区规划总面积约221.10亩),占地面积5430.41m2(约8.15亩)。 本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拟用途变更为城镇居住用地,本次调查依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开展污染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 经全面污染识别,明确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无需开展土壤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 对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需开展后续采样监测的7项情形,本项目均不满足: 1.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2.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无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情况; 3.地块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 4.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5.通过第一阶段现场踏勘与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迹象; 6.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相关资料齐全,具备充分判断依据。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罗汉松,1994 年完成征收后纳入市储备用地,****政府储备空闲地;地块内现状堆存建筑垃圾为临时活动板房拆除产生的砖瓦、混凝土块等惰性建筑垃圾,无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仅地表浅层零星分布,未对场地土壤造成实质性污染,相关部门已制定清运处置计划。周边区域多为村庄、农田、居住区、商业区等,距地块830m****医院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废水、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周边加油站防渗、防泄漏、油气回收等污染防控措施完善,无污染事件发生;两类设施与调查地块相距较远且有道路阻隔,调查地块位于其大气非影响风向、地下水非影响区域,无外来污染物输入影响。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无工业生产、危化品贮存、固体废物处置等活动,无输入性污染。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后,若地块内及周边无可能造成污染的来源,或污染来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且无证据表明地块存在污染,可得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结论,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同时结合《**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经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确认调查地块无潜在污染源、无土壤污染风险,可直接结束调查工作,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