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房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招标(或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 9 日
开标(开启)日期:2026年6 月 9 日 9 时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报价:1830 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初稿,2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公示期: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区**路112号****,联系人:毕先生,联系电话:139****3926
三、联系方式
1.招标(采购)人
招标(采购)人: ****
地 址: **省**市**区**路112号
联系人: 毕先生
电 话: 139****3926
四、监督机构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51-****1864
邮箱:****@ahinv.com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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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