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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经开区**片区集中供热项目(标段一) 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现对**县经开区**片区集中供热项目(标段一)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行政监督部门电话修改为:0570-****440;投诉受理部门电话修改为:0570-****128。 2.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498.5641万元(含暂列金额74万元、暂估价70万元,均计税不计费,投标时不得下浮)。”调整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678.0292万元(含暂列金额65.4万元、暂估价69.76万元,均计税不计费,投标时不得下浮)。” 3.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4.施工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5.原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澄清稿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稿为准。 6.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7.所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资料均以本澄清文件发布的为准。 **** **** 2026年06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