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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手机镜片、摄像头镜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手机镜片、摄像头镜片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位于**市**区镇隆镇高田村竹光****工业园区内)厂房3栋,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中心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14度17分30.298秒, 22度58分18.881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582平方米,建筑面积4746平方米,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PC、PMMA手机镜片、摄像头镜片及玻璃后摄像头镜片的生产,年产PC手机镜片15吨、PC摄像头镜片15吨,PMMA手机镜片15吨、PMMA摄像头镜片15吨、玻璃后摄像头镜片40吨。项目劳动定员70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3月16日开始调试,2026年3月30日完成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