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 包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包1 |
**校区食堂一楼+两江校区食堂 |
2 |
10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包2 |
**校区食堂二楼 |
2 |
10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无。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标书代写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 6 月 9 日至2026年 6 月 16 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并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及扫描后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碑支行
帐 号:****13593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综合楼514室(**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6 月 23 日**时间9:30-10:00标书代写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 6 月 23 日**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青龙路支行
账 号:500********100000187
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保函的供应商风险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公司退款。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460,139****0750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同一供应商最多可投2个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蔡坤林
电 话:152****7770
地 址:**市**区菩提街道200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023-****6051
监督人:杨宏
联系电话:133****3709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吕莎
电 话:023-****6460 173****8561
地 址:**市**区创意大厦21-05
(一)集中踏勘,本项目统一踏勘,因踏勘造成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不满足项目或额外赔偿等要求。
1.踏勘时间:2026年6月11日 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30至16:30。
2.踏勘地点:****
3.踏勘联系人:蔡坤林,联系方式:152****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