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巷道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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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9

项目名称 **县**镇恰普河阿吾孜村巷道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镇恰普河阿吾孜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779.1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宋哈尔﹒巴合提江
联系人 战伟伟 联系电话 131****0026
项目投资(万元) 900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1203米、沥青罩面并加宽9071米、沥青罩面6082米、人行道748米、波形梁护栏50米、水渠3102米、修复水渠356米、新增钢管涵272米、路灯576盏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围挡, 对裸露地面、建材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干旱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厢,出场前冲洗轮胎及车身,限制行驶速度以减少扬尘扩散; 沥青混合料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成品料,摊铺时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施工人员佩戴防 护装备,降低 VOCs 吸入风险。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和集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 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 理后用于农田灌溉(需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渠施工前做好地下水监测,采用 分段施工方式,避免大面积扰动土层,基坑开挖后及时采取防渗措施,完工后及时回
固废 环保措施:
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置体系,路基弃土经晾晒、筛分后优先回用于路基回填或绿化带垫高,多余弃土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堆放;沥青旧料采用再生利用技术,用于次级道路基层铺设,实现**循环利用;施工垃圾(如废弃钢筋、塑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不可回****处理场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每日 7:00-19:00 作业,避开午休(12:00-14:00)及夜间时段,严禁夜间施工(特殊工序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周边居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降低设备运行噪声;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围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噪声传播。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排水沟和边坡防护设施(如植草护坡),减少水土流失。
承诺:**** 宋哈尔﹒巴合提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哈尔﹒巴合提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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