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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25MACL9QTG33 | 建设单位法人:孟** |
| 刘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黔****工园区 |
| ****磷化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开发区精细化工园 |
| 经度:107.436020 纬度: 27.249040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0 |
| 黔南环审〔2023〕3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725MACL9QTG33001P |
| 2025-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1369 |
| 3082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25MACL9QTG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725MACL9QTG3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08CG7JO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一期建设三氯化磷10万吨/年装置1套,亚磷酸二甲酯5万吨/年装置1套,草甘膦5万吨/年装置1套,回收氯甲烷5.5万吨/年装置1套,母液蒸发(副产工业盐)4.3万吨/年装置1套,母液定向转化(副产焦磷酸钠)2.3万吨/年装置1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实际建设三氯化磷10万吨/年装置1套,亚磷酸二甲酯5万吨/年装置1套,草甘膦5万吨/年装置1套,回收氯甲烷5.5万吨/年装置1套,母液蒸发(副产工业盐)4.3万吨/年装置1套,母液定向转化(副产焦磷酸钠)2.3万吨/年装置1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三氯化磷装置生产工艺:黄磷与氯气在沸腾状态下反应生成三氯化磷并放出大量热;2.亚磷酸二甲酯装置生产工艺:在负压条件下三氯化磷与甲醇按一定配比反应后,经脱酸制得粗产品,粗产品在负压状态下连续精馏得精品;3.固体亚磷酸装置生产工艺:亚磷酸二甲酯蒸馏残液成分主要为亚磷酸二甲酯、亚磷酸甲酯、亚磷酸、磷,送至固体亚磷酸装置经水解、脱醇、蒸馏后回收甲醇和亚磷酸;4.草甘膦装置生产工艺:甘氨酸法工艺以多聚甲醛、甘氨酸、亚磷酸二甲酯为主要原料,以三乙胺为催化剂,甲醇为溶剂,通过解聚、加成、缩合和水解四步反应制得;5.回收氯甲烷装置生产工艺:利用水洗、碱中和和浓硫酸脱水对氯甲烷气体进行净化和干燥,然后利用压缩机将气态氯甲烷压缩冷凝成液态氯甲烷产品;6.母液蒸发装置生产工艺:草甘膦母液加入盐酸中和后,经换热器预热,进入多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浓缩除盐,蒸出冷凝废水送至瓮福****处理站;蒸发浓缩物初步沉降分离,上层清液送含磷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制备焦磷酸钠;下层混合物经氧化、洗涤后送离心机分离除盐,离心、再次洗涤后的工业盐(氯化钠)包装入库,蒸发冷凝尾气送至RTO处理系统焚烧处理;7.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生产工艺:母液定向转化采用鳞板式焚烧炉,母液在焚烧过程中含磷物质在特定温度下分解转化,得到焦磷酸钠粗品。 | 实际建设情况:1.三氯化磷装置生产工艺:黄磷与氯气在沸腾状态下反应生成三氯化磷并放出大量热;2.亚磷酸二甲酯装置生产工艺:在负压条件下三氯化磷与甲醇按一定配比反应后,经脱酸制得粗产品,粗产品在负压状态下连续精馏得精品;3.固体亚磷酸装置生产工艺:亚磷酸二甲酯蒸馏残液成分主要为亚磷酸二甲酯、亚磷酸甲酯、亚磷酸、磷,送至固体亚磷酸装置经水解、脱醇、蒸馏后回收甲醇和亚磷酸;4.草甘膦装置生产工艺:甘氨酸法工艺以多聚甲醛、甘氨酸、亚磷酸二甲酯为主要原料,以三乙胺为催化剂,甲醇为溶剂,通过解聚、加成、缩合和水解四步反应制得;5.回收氯甲烷装置生产工艺:利用水洗、碱中和和浓硫酸脱水对氯甲烷气体进行净化和干燥,然后利用压缩机将气态氯甲烷压缩冷凝成液态氯甲烷产品;6.母液蒸发装置生产工艺:草甘膦母液加入盐酸中和后,经换热器预热,进入多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浓缩除盐,蒸出冷凝废水送至瓮福****处理站;蒸发浓缩物初步沉降分离,上层清液送含磷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制备焦磷酸钠;下层混合物经氧化、洗涤后送离心机分离除盐,离心、再次洗涤后的工业盐(氯化钠)包装入库,蒸发冷凝尾气送至RTO处理系统焚烧处理;7.母液定向转化装置生产工艺:母液定向转化采用鳞板式焚烧炉,母液在焚烧过程中含磷物质在特定温度下分解转化,得到焦磷酸钠粗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1.三氯化磷储槽挥发废气与洗磷塔不凝气均送至二级填料塔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盐酸循环槽尾气送至二级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水解脱醇蒸馏尾气、合成甲醇槽尾气、合成尾气、甲醇储罐挥发废气、甲缩醛储罐挥发废气送至RTO处理系统处理;解聚尾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送至RTO处理系统;蒸发冷凝不凝气经水吸收处理后送至RTO处理系统,RTO处理系统尾气经预处理(碱吸收)+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后处理(碱吸收)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及表2排放限值后由25m高DA012排气筒排放;4.甘氨酸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5.盐酸槽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6.结晶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7.离心干燥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6排气筒排放;8.三乙胺回收尾气经吸附处理(树脂分子筛吸附剂)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9.冷凝不凝气经二级吸附处理(活性炭加硅酸盐吸附剂)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8排气筒排放;10.破碎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11.转化炉尾气经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烟道喷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湿电除尘器处理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由50m高DA010排气筒排放;12.中心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1.甲醇、甲缩醛等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高效密封形式,并设置了氮封,可有效减少废气产生。氯甲烷储罐采用压力球罐,并设置了氮封,无挥发性废气产生。其余储罐均采用固定顶罐,设置采取了“氮封+气相平衡管+废气收集支管+废气收集总管”,最终送至RTO处理系统焚烧处理。2.装载废气处理措施装卸区采取装卸过程中通过设****联通平衡管,罐车与废气收集系统法兰连接、硬管螺栓连接,可有效收集有机废气。3.项目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主要为有机废气,主要包括亚磷酸二甲酯装置(一期)、固体亚磷酸装置(一期)、草甘膦装置(一期)、回收氯甲烷装置(一期)、母液蒸发装置(一期)、库区1#罐区、库区2#罐区;亚磷酸二甲酯装置(二期)、固体亚磷酸装置(二期)、草甘膦装置(二期)、回收氯甲烷装置(二期)、母液蒸发装置(二期)、TEP装置(二期)、TEP装置(三期)、BPD装置(三期)、TOP装置(三期)、库区4#罐区、阻燃剂2#罐区,泄露类型包括各类反应釜、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运营期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废气产生。 二、废水 项目三氯化磷装置的不凝气吸收处理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起送至******公司****开发区****处理中心处理。 三、地下水 项目厂区应优化布局,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等级较高的区域已尽可能架空,管线应可能设置为地上敷设,不设埋地管道。 四、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的各生产装置、泵及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及隔声吸声措施,进入厂区的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五、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除磷预处理污泥经过污泥池收集后再经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产生的磷渣、废包装袋、废吸附剂、飞灰、废机油、中心化验室废弃物、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1.三氯化磷储槽挥发废气与洗磷塔不凝气均送至二级填料塔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盐酸循环槽尾气送至二级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水解脱醇蒸馏尾气、合成甲醇槽尾气、合成尾气、甲醇储罐挥发废气、甲缩醛储罐挥发废气送至RTO处理系统处理;解聚尾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送至RTO处理系统;蒸发冷凝不凝气经水吸收处理后送至RTO处理系统,RTO处理系统尾气经预处理(碱吸收)+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后处理(碱吸收)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及表2排放限值后由60m高DA012排气筒排放;4.甘氨酸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6排气筒排放;5.盐酸槽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6.结晶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7.离心干燥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吸收填料塔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6排气筒排放;8.三乙胺回收尾气经吸附处理(树脂分子筛吸附剂)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7排气筒排放;9.冷凝不凝气经二级吸附处理(活性炭加硅酸盐吸附剂)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20m高DA008排气筒排放;10.破碎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11.转化炉尾气经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烟道喷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湿电除尘器处理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由60m高DA010排气筒排放;12.中心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后由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1.甲醇、甲缩醛等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采用浸液式高效密封形式,并设置了氮封,可有效减少废气产生。氯甲烷储罐采用压力球罐,并设置了氮封,无挥发性废气产生。其余储罐均采用固定顶罐,设置采取了“氮封+气相平衡管+废气收集支管+废气收集总管”,最终送至RTO处理系统焚烧处理。2.装载废气处理措施装卸区采取装卸过程中通过设****联通平衡管,罐车与废气收集系统法兰连接、硬管螺栓连接,可有效收集有机废气。3.项目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主要为有机废气,主要包括亚磷酸二甲酯装置(一期)、固体亚磷酸装置(一期)、草甘膦装置(一期)、回收氯甲烷装置(一期)、母液蒸发装置(一期)、库区1#罐区、库区2#罐区;亚磷酸二甲酯装置(二期)、固体亚磷酸装置(二期)、草甘膦装置(二期)、回收氯甲烷装置(二期)、母液蒸发装置(二期)、TEP装置(二期)、TEP装置(三期)、BPD装置(三期)、TOP装置(三期)、库区4#罐区、阻燃剂2#罐区,泄露类型包括各类反应釜、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运营期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废气产生。 二、废水 项目三氯化磷装置的不凝气吸收处理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起送至******公司****开发区****处理中心处理。 三、地下水 项目厂区已优化布局,并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防渗等级较高的区域已尽可能架空,管线已尽可能设置为地上敷设,不设埋地管道。 四、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的各生产装置、泵及风机等,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了减振基础及隔声吸声措施,进入厂区的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五、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除磷预处理污泥经过污泥池收集后再经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不自行倾倒、不排放至外环境。危险废物主要为产生的磷渣、废包装袋、废吸附剂、飞灰、废机油、中心化验室废弃物、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与******公司、******公司处置。 |
| 1.DA003排气筒已取消,甘氨酸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变动至20m高DA006排气筒排放;2.DA010排气筒高度由50m变动至6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三氯化磷为3个530m3储罐;2.甲醇卸车位为3个;3.项目一期建设1座 20000m3 /h 循环水站;4.修建化学品库存放活性炭、包装材料;5.危废暂存库、固废暂存库建筑面积均为180m2。 | 实际建设情况:1.原环评报告中三氯化磷3个530m3储罐,验收期间改为5个300m3储罐;2.原环评报告中甲醇卸车位为3个,验收期间改为2个;3.原环评报告中建设1座20000m3 /h 循环水站,验收期间在运维标段修建2座6000m3 /h 循环水站,在环保标段设置5座6000m3 /h冷却塔;4.辅助工程办公区部分用房的功能、面积有调整,其**环评报告独立修建化学品库存放活性炭、包装材料等,验收期间已取消化学品库,将其并入综合大楼2中的设备品备件仓库;5.原环评报告中危废暂存库、固废暂存库建筑面积均为180m2,验收期间建筑面积均改为196.56m3,评估库容未发生改变;6.验收期间一期母液蒸发装置设备、一期母液定向转化装置、一期草甘膦装置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有部分变动,整体生产能力无变动。 |
| 1.原环评报告中三氯化磷3个530m3储罐,验收期间改为5个300m3储罐;2.原环评报告中甲醇卸车位为3个,验收期间改为2个;3.原环评报告中建设1座20000m3 /h 循环水站,验收期间在运维标段修建2座6000m3 /h 循环水站,在环保标段设置5座6000m3 /h冷却塔;4.辅助工程办公区部分用房的功能、面积有调整,其**环评报告独立修建化学品库存放活性炭、包装材料等,验收期间已取消化学品库,将其并入综合大楼2中的设备品备件仓库;5.原环评报告中危废暂存库、固废暂存库建筑面积均为180m2,验收期间建筑面积均改为196.56m3,评估库容未发生改变;6.验收期间一期母液蒸发装置设备、一期母液定向转化装置、一期草甘膦装置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有部分变动,整体生产能力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91.4223 | 0 | 0 | 0 | 0 | |
| 0 | 0 | 2742.67 | 0 | 0 | 0 | 0 | |
| 0 | 0 | 182.84 | 0 | 0 | 0 | 0 | |
| 0 | 0 | 91.42 | 0 | 0 | 0 | 0 | |
| 0 | 0 | 182.84 | 0 | 0 | 0 | 0 | |
| 0 | 57276.85 | 63612 | 0 | 0 | 57276.85 | 57276.85 | / |
| 0 | 0 | 0.069 | 0 | 0 | 0 | 0 | / |
| 0 | 18.642 | 21.73 | 0 | 0 | 18.642 | 18.642 | / |
| 0 | 0.5676 | 1.267 | 0 | 0 | 0.568 | 0.568 | / |
| 0 | 1.601 | 1.646 | 0 | 0 | 1.601 | 1.601 | / |
| 1 | 除磷预处理设施 | ****开发区****处理中心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化粪池 | ****开发区****处理中心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二级填料塔+20m排气筒DA001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二级填料塔+20m排气筒DA002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布袋除尘+20m排气筒DA006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4 | 二级碱吸收填料塔+20m高排气筒DA004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5 | 二级碱吸收填料塔+20m高排气筒DA006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6 | 吸附处理设施(树脂分子筛吸附剂)+20m高排气筒DA007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7 | 二级吸附处理(活性炭加硅酸盐吸附剂)+20m高排气筒DA008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8 |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9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9 | 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烟道喷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碱洗塔+湿电除尘器+60m高排气筒DA010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10 |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1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11 | RTO处理系统+25m高排气筒DA012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项目应优化布局,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等级较高的区域已尽可能架空,管线应可能设置为地上敷设,不设埋地管道。 | 已落实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除磷预处理污泥经过污泥池收集后再经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产生的磷渣、废包装袋、废吸附剂、飞灰、废机油、中心化验室废弃物、废冷冻机油、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 1 | 项目区界内绿化按照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降低污染以及与现有绿化景观相协调进行布置,以厂区空地、生产装置周边、道路两侧等为主,绿化植物选用经济、实用、美观、来源可靠且产地较近的乡土植物。 | 已落实 |
| 1 | ①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工艺设备、储罐区、仓库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工艺控制及报警、停车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对工艺过程事故诊断和连锁保护;在危险和关键部位设置完整的危险物质自动报警、联锁控制系统;建立项目事故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包括建立应急监测队伍,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建立风险监控信息平台、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系统,可对突发性事故迅速做出控制、消减或切断风险源,预测事故状态下有害气体的扩散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与人员疏散;大气风险事故应急疏散及避难场所。 ②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事故水污染的三级防控体系,形成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在装置区、罐区设置围堰或防火堤作为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水池作为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防止单套生产装置(罐区)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源。依托**公用工程项目设置的片区应急事故水池,作为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分区防控措施、液体物料及废水等管线应架空敷设、液体物料储罐区设置围堰并防渗处理,以及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项目投产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制定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等,并上报备案。 评价要求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明确“企业—园区/区域—地方政府”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明确分级响应程序,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 1.已建设工艺控制及报警、停车连锁和紧急停车系统,对工艺过程事故诊断和连锁保护;2.已设置应急事故池;3.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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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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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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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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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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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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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