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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9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新增除臭设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地区**县团结路19号2楼205办公室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将永波 |
| 联系人 | 将永波 | 联系电话 | 155****25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套二级活性炭除臭设备 排气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恶臭采取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有组织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
| 承诺:**** 将永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将永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