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10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1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24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河流域生态缓冲湿地科研项目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24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新街街道**河流域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420000.0 | ||
| 招租面积(㎡) | 420000.0 |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用于**河流域生态缓冲湿地科研试验 | |||
| 招租底价 | 122.51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 招租期限 (年) |
19个月 | |||
| 特别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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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6.1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也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租金按照自然季度支付,每季度初支付当期应付租金的 20%,尾款到期后支付。 4、****政府规划、****政府决策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赔偿及补偿责任,承租方不享有针对租赁场地的任何规划、拆迁或征收的补偿、安置。 5、承租经营具体要求 (一)养护要求 承租方承担租赁区域日常生态养护、水质维护、植被管护等工作,严格遵守湿地生态保护相关规定; (二)品牌授权与经销**要求 **经销范围:****政府及相关职能机构、****政府及相关职能机构、**市全区域; 商标使用:经招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在商品上使用双方联名商标,用于合规开票与品牌运营; 品牌授权费:在**经销范围内收取鱼类销售品牌授权费,具体费用以第三方评估为准。 (三)科研成果转化要求 论文发表:合同期内,承租方需完成发表2篇省级刊物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科技奖项申报:合同期内,与招租方共同完成至少1项科技奖项的申报,招租方负责协调对接,承租方负责材料编制与推进。 (四)运营考核核心指标 生态指标:沉水植物整体覆盖率≥50%; 水质指标:水体透明度≥60cm,养殖区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同步完成养殖区PH、溶解氧、氨氮等水质指标在线监测; 产品品质指标:鲈鱼等品质送检合格,招租方可随时开展抽检工作。 6、承租期满后,承租方退租撤场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承租前原状。 7、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的承租申请。 8、承租方不得将标的场地对外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9、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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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交易服务费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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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张经理 | 联系人 | 邰经理 | |
| 电 话 | 188****6978 | 电 话 | 0510-****3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