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相机及附件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5日
****委员会再次评议,对评标结果做出如下更正: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本项目无中标候选人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依据:招标文件内资格评审标准的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至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内容完****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复核单位:**中科君达****公司
复核结论:****委员会复核,发现**中科君达****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赋码失效,****公司赋码失效原因,该公司回复“审计报告错放,属于纯技术性装订错误……该份审计报告需因实际业务情况变化需要重新核定……”,****委员会评议,****公司审计报告错放的情形属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公司的投标。
复核单位:**市深视****公司
复核结论:****委员会复核,发现**市深视****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赋码失效,****公司赋码失效原因,该公司回复“由于我司正积极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机构监管要求我司对近三年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并委托审计机构【****事务所(普通合伙)】在2026年5月22日重新出具了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广兴财审字[2026]第B027-1号、广兴财审字[2026]第B027-2号、广兴财审字[2026]第B027-3号】。原审计机构出具的前述年度审计报告已于2026年5月19日废止,不再作为有效财务文件使用。项目于2026年5月13日开标,在开标日期及2026年5月19日之前我单位所使用的审计报告完全合法合规”,****委员会判断,该公司目前投标文件内提供了2022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该公****公司重新出具了2023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但经查验审计报告赋码失效的仅为2024年。另外,审计报告赋码失效时间在财政部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审计报告查验”专区内无法查证,不能判定其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在原评标日期2026年5月13日时有效。由于在复****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属于失效状态,评标委员会认定此情形已经属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公司的投标。
复核单位:**卓镭****公司
复核结论:****委员会复核,发现**卓镭****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赋码失效,****公司赋码失效原因,该公司回复“因我司2025年度进行股份制改制,审计师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原审计报告失效……”,评标委员会认定此情形属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公司的投标。
复核单位:**新****公司
复核结论:****委员会复核,发现**新****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查验赋码失效,****公司赋码失效原因,该公司回复“由于后项目需要每页审计报告都有二维码,而2023年审计报告不是每页都有二维码,所以做过一次变更,数据是一样的……销售部门不知情,一直用的是老版本的审计报告……”,****委员会判断,该公司的审计报告也属于错放情况,认定此情形属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公司的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部门。。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航空路1号
联系人:黎飞龙
电话:0816-****5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20层
联系人:李泽飞
电话:010-****2615
邮箱:****@avic.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的渠道:******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