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4MACEHN808L | 建设单位法人:林小英 |
| 廖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乡官庄村中建绿色建筑产业园 |
| 三源峰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省**县**乡绿色建筑产业园 |
| 经度:118.847222 纬度: 26.164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6 |
| 榕梅环评﹝2024﹞6 号 〔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4MACEHN808L001Z |
| 2026-03-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0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4MACEHN80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4MACEHN808L | 验收监测单位:**合赢****公司 |
| ****0504MA346JWM4H | 竣工时间:2026-03-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703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机制砂50万方、碎石100万方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机制砂50万方、碎石100万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投料-鄂破-筛选-制砂-洗砂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投料-鄂破-二级破碎-筛选-制砂-洗砂 |
| 原环评中虽列有圆锥破碎机,但未细化二级破碎环节,直接描述为颚破后进入振动筛;实际建设中,粗碎后的物料先通过输送皮带进入圆锥破碎机进行二级破碎,然后再由输送带送入振动筛进行筛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产废水应经隔油、沉淀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灌溉排放限值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得外排;初期雨水应经收集后回用;生产过程产生的洗砂废水应经收集、混凝沉淀及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建筑材料的运输、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作业等均会产生扬尘,应采取围栏、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应设置顶棚和封闭设施,并安装喷淋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应封闭,不得露天作业,投料、破碎、筛分和制砂等工序以及传送带均应安装除尘设施,确保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等危废应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5.应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产废水应经隔油、沉淀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洗砂废水经收集、混凝沉淀及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不排放;抑尘用水蒸发或进入物料;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做生产用水及道路洒水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水肥**综合利用。企业已与周边村民签订**化利用协议,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实现完全消纳利用,无废水外排。2.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中,投料口采用半封闭围挡(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上方配套“袋式除尘器+喷淋”双套除尘设施;破碎、筛分设备整体密闭,并于设备上方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及喷淋装置,协同抑尘除尘。原料及成品堆场方面,受现场实际条件限制,因此原料堆放全程采用防尘网全覆盖抑尘,并配备洒水车对堆场定期洒水增湿降尘;输送皮带落料点处则设置水喷淋装置进行增湿降尘。此外,厂区道路日常定期洒水、清扫保洁以抑制路面起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洗车台,进出车辆均经冲洗后方可通行,从而减少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类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置于厂区中央,采用基础减震+隔声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滤泥饼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委托****处置;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危险废物贮存仓库。5.已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
| 1生活污水原设计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灌溉排放限值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实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水肥**综合利用。企业已与周边村民签订**化利用协议,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实现完全消纳利用,无废水外排;2项目物料运输、装卸方式未发生变化。贮存方式在原设计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原设计采用钢结构带顶棚半敞式厂棚,厂棚顶部设置水喷淋喷雾头,原料日常堆放时覆盖编织布;实际建设中,受现场条件限制,原料日常堆放改为仅覆盖防尘网,同时配备洒水车进行定期洒水抑尘;3投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原设计为在设备上方设置水喷淋喷雾头,经湿式除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实际建设中,投料口采取半封闭围挡措施,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上方同步配套袋式除尘器 + 喷淋双套除尘设施;破碎、筛分设备整体密闭,并在设备上方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及喷淋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作灌溉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水肥**综合利用。企业已与周边村民签订**化利用协议,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无需监测 | 无 |
| 1 | 袋式除尘器+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中,投料口采用半封闭围挡(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上方配套“袋式除尘器+喷淋”双套除尘设施;破碎、筛分设备整体密闭,并于设备上方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及喷淋装置,协同抑尘除尘。原料及成品堆场方面,受现场实际条件限制,因此原料堆放全程采用防尘网全覆盖抑尘,并配备洒水车对堆场定期洒水增湿降尘;输送皮带落料点处则设置水喷淋装置进行增湿降尘。 |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6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置于厂区中央,采用基础减振 |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 |
|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等危废应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滤泥饼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委托****处置;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危险废物贮存仓库。 |
| 1 | 应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 已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