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省道S333**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 **县公 ****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 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承包范围:省道S333**县城至驻南交界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县 城**湖大道(原省道335)与X034交叉处,桩号 K360+150; 终点位于**市与 **市**县交界处,桩号K400+717.146,在绕官庄镇增设一处断链,断链前 桩号K379+096.147, 断链后桩号K379+096.366,长度减少0.219米,路线全长40. 567公里。老路利用段长25.075公里,**路段长15.492公里。路基宽度:15/2 0米(K360+150~K361+199.5段**段路基宽20米,K361+199.5~K400+717.146 段路基宽度15m); 桥梁宽度:15米(**段无桥梁);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及 拆除重建桥梁采用公路-I 级,拼宽利用桥涵(赵庄桥)维持原荷载标准要求,拼 宽部分采用公路- I 级;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全线桥梁共计长583.58米,其 中大桥130.09米/1座(拆旧建新),中桥313.37米/5座(**223.23米/3座,拆旧建 新65.08米/1座,拼宽利用25.06米/1 座),小桥140.12米/6座(**83.06米/3 座,拆除重建57.06米/3座,其中2座官庄绕街段,未施工);路线全线共设置涵洞6 0道,其中**35道(圆管倒虹吸8道(其中3座**,已施工),圆管涵18道, 箱涵1道,盖板涵8道(其中2座在未施工区域),拆除重建圆管涵3道,拆除重建盖 板涵20道,接长利用盖板涵2道(其中1座在未施工区域),直接利用盖板涵2道。 平面交叉90处,与二级路平交1处,与三级路平交4处,与城市主干路平交3处(其 中3座在未施工区域),与其他路平交78处(其中3座在未施工区域);燃气管线交 叉1处,服务区1处,全线新增占地1027.7亩。
2.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 0 2 5 年 5 月 9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 0 2 6 年 2 月 8 日
3.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 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 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 币(大写) 贰亿零柒佰玖拾肆万贰仟柒佰陆拾贰元贰角 (¥ ****4276 2.20 元 ) 。
6.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 科 。承包人项目总工: 史 良 o
7. 项目监理单位: **中交路通****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刘 根 来
联系电话: 139****9633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8. 设计单位: 驻 马 店 市 华 中 公 路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资质类别和等级: / Q
9. 工程质量符合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0
10.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1.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2.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270 日历天。根据前述计划开 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春节假日除外。 13.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 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 叁 份。
15.本合同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 **** 签订。 14.本合同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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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22F****0505W 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580J
地址: **省**县北环路东段 地址: 泌 阳 县 行 政 路 西 段
邮政编码: 463700 邮政编码: 463700
法定代表人: 王 成 立 法定代表人: 赵 锋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银行**支行 开户银行: 工行**支行
账号: *080901 账号: *****026
2025年 5 月 8 日 2025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