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蔬菜仓储分拣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社区蔬菜仓储分拣设施建设项目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1、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3.7条、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条第7项“信誉要求”内容如下:
3.7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问题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未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2)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3)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及信用信息报告)。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7.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问题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未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在处罚期限内,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问题被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未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