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砚****办事处**脚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4878.22平方米,利用租用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贮存、人工拆包、混料上料、注塑、冷却、脱模、检验、入库、外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塑料制品场(个体工商户)
通讯地址:**省**砚****办事处**脚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徐会琼 0876-****6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前卫街道前福路45****花园南区25幢一单元201
联系方式:伍工
邮箱:****@qq.com或其它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采取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