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遴选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资格的企业参与遴选。
| 项目名称 |
中选企业数量(名) |
|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遴选 |
1 |
单位自筹资金,本次遴选品种单价,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遴选企业应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颗粒剂。
(2)企业所销售药品须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挂网。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线上报名。参与遴选企业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参与遴选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并加盖参与遴选企业鲜章以PDF格式****医院邮箱:****@163.com。提前或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无效,该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三)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遴选文件在****官网(http://www.****.com/)发布,请各参与遴选企业注意下载。无论参与遴选企业下载与否,均视同参与遴选企业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1.2026年6月25日上午9:30-10:00提交资料;
2.2026年6月25日上午10:00-12:00 现场遴选,在此期间未能完成的,时间顺延,直至遴选完成。
3.遴选地点:****行政三楼会议室。
(五)遴选结果公示及协议签订
1.公示:****官网(http://www.****.com/)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协议签订:公示期满,由****与中选企业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议价结果签订电子协议及纸质协议。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与遴选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采购活动。
****医院黑名单的企业5****医院遴选及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人: 雷老师 联系电话:023-****8328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3-****7077
地 址:**市**坡区**村160号
请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