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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3MA9L1F72XP | 建设单位法人:王乐乐 |
| 王乐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董周乡蔡庄村 |
|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董周乡蔡庄村 |
| 经度:112.****094444 纬度: 33.****81388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 **环监表〔202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3MA9L1F72XP001Z |
| 2023-06-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3MA9L1F72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23MA9L1F72X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9GRJD85E | 竣工时间:2023-05-31 |
| 2026-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2 |
| 2026-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3393-1-1.html |
| **环监表〔2022〕16号关于****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A9L1F72XP)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表》格式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办人:崔喜娜2022年12月27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次验收针对****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原料为****基地年度修剪下来的湿树枝、农作物秸秆,含水率太大,超过40%,直接生产不仅产生生产废水,而且还严重浪费能源,为节约能源,在不增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提高利润,充分利用自然阳光及自然风能,通过自然晾晒把原料含水率降到10%,再进入生产工序。原料在运输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过程中,因原料含水率较大,故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工序不会造成颗粒物污染环境情形发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动,仅原料在库房阴干变更为在硬化晾晒场晾干,新增设备为一用一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数量、浓度,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监表〔2022〕16号关于****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A9L1F72XP)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表》格式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办人:崔喜娜2022年12月27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次验收针对****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原料为****基地年度修剪下来的湿树枝、农作物秸秆,含水率太大,超过40%,直接生产不仅产生生产废水,而且还严重浪费能源,为节约能源,在不增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提高利润,充分利用自然阳光及自然风能,通过自然晾晒把原料含水率降到10%,再进入生产工序。原料在运输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过程中,因原料含水率较大,故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工序不会造成颗粒物污染环境情形发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动,仅原料在库房阴干变更为在硬化晾晒场晾干,新增设备为一用一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数量、浓度,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监表〔2022〕16号关于****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A9L1F72XP)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表》格式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办人:崔喜娜2022年12月27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次验收针对****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原料为****基地年度修剪下来的湿树枝、农作物秸秆,含水率太大,超过40%,直接生产不仅产生生产废水,而且还严重浪费能源,为节约能源,在不增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提高利润,充分利用自然阳光及自然风能,通过自然晾晒把原料含水率降到10%,再进入生产工序。原料在运输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过程中,因原料含水率较大,故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工序不会造成颗粒物污染环境情形发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动,仅原料在库房阴干变更为在硬化晾晒场晾干,新增设备为一用一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数量、浓度,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监表〔2022〕16号关于****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A9L1F72XP)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表》格式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办人:崔喜娜2022年12月27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次验收针对****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原料为****基地年度修剪下来的湿树枝、农作物秸秆,含水率太大,超过40%,直接生产不仅产生生产废水,而且还严重浪费能源,为节约能源,在不增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提高利润,充分利用自然阳光及自然风能,通过自然晾晒把原料含水率降到10%,再进入生产工序。原料在运输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过程中,因原料含水率较大,故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工序不会造成颗粒物污染环境情形发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动,仅原料在库房阴干变更为在硬化晾晒场晾干,新增设备为一用一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数量、浓度,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监表〔2022〕16号关于****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A9L1F72XP)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表》格式 ****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办人:崔喜娜2022年12月27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一、该项目位于**县董周乡蔡庄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区及化验室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9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三、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封闭车间内,破碎、成型进料颗粒物经集气罩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皮带输送下料,进出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密闭车间储存;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车间及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果林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次验收针对****秸秆花生壳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原料为****基地年度修剪下来的湿树枝、农作物秸秆,含水率太大,超过40%,直接生产不仅产生生产废水,而且还严重浪费能源,为节约能源,在不增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提高利润,充分利用自然阳光及自然风能,通过自然晾晒把原料含水率降到10%,再进入生产工序。原料在运输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过程中,因原料含水率较大,故车辆卸载及自然晾晒工序不会造成颗粒物污染环境情形发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动,仅原料在库房阴干变更为在硬化晾晒场晾干,新增设备为一用一备,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数量、浓度,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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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带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袋式除尘器 | 正常监测 |
| 1 | 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正常监测 |
| 1 | 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 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实现**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
| 1 |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加工业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中规定的物质危险性识别标准及所在区域类别可知,项目不存在环境风险物质。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是粉尘浓度过高、明火管理不当、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火灾及爆炸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 ①火灾:破碎过程中会产生木质颗粒物,颗粒物浓度过高遇明火引发火灾。 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木材和产品颗粒物属于可燃、易燃物品,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至整个车间内。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的高温和烟雾可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同时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也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②粉尘爆炸:车间粉尘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或除尘器接地不良时,会引起 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对建筑设施造成损坏。 (2)风险防范措施 ①将原料、产品分区存放,要求防火、通风、防潮、防霉变,仓库内严禁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②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 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厂区应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材料,厂区照明电源、除尘器等应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并作防爆处理。 ③及时对车间地面清扫洒水,防止粉尘达到最低爆炸浓度,同时控制引燃粉 尘的热源。 ④各厂房内,全部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⑤除尘器应做好以下措施如:定期清灰,集尘斗等其他除尘设备应保证接地 良好,设置安全孔(阀)等。 ⑥消防废水池 本项目厂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发生火灾事故时,可将事故消防废水进入 雨水收集池内禁止随意外排,事故结束后,消防废水应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 火灾发生时会产生消防废水,假设灭火需要时间为 10min,每秒消耗的消防 水为 30L,则共产生 18m3 消防废水。根据经验常数,事故水量:事故水收集池容积=1:1.2,因此,该厂区建设的一座 30m3 的事故水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使用,在事故状态下作为事故水池使用,可满足企业在事故状态下使用。 |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加工业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中规定的物质危险性识别标准及所在区域类别可知,项目不存在环境风险物质。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是粉尘浓度过高、明火管理不当、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火灾及爆炸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 ①火灾:破碎过程中会产生木质颗粒物,颗粒物浓度过高遇明火引发火灾。 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木材和产品颗粒物属于可燃、易燃物品,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至整个车间内。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的高温和烟雾可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同时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也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②粉尘爆炸:车间粉尘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或除尘器接地不良时,会引起 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对建筑设施造成损坏。 (2)风险防范措施 ①将原料、产品分区存放,要求防火、通风、防潮、防霉变,仓库内严禁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②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 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厂区应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材料,厂区照明电源、除尘器等应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并作防爆处理。 ③及时对车间地面清扫洒水,防止粉尘达到最低爆炸浓度,同时控制引燃粉 尘的热源。 ④各厂房内,全部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⑤除尘器应做好以下措施如:定期清灰,集尘斗等其他除尘设备应保证接地 良好,设置安全孔(阀)等。 ⑥消防废水池 本项目厂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发生火灾事故时,可将事故消防废水进入 雨水收集池内禁止随意外排,事故结束后,消防废水应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 火灾发生时会产生消防废水,假设灭火需要时间为 10min,每秒消耗的消防 水为 30L,则共产生 18m3 消防废水。根据经验常数,事故水量:事故水收集池容积=1:1.2,因此,该厂区建设的一座 30m3 的事故水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使用,在事故状态下作为事故水池使用,可满足企业在事故状态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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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