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区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区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中华南路152甲
联系方式: 138****8657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西港路283号1606号
联系方式: 151****07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纸质档案数字化、目录著录、数据挂接、馆藏档案数据整理核查、数据备份
履约要求: (一)数字化加工流程要求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的要求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 加工流程:①档案出库、②数字化前处理(确定扫描页、编制页号、拆除装订、技术修复等)、③目录数据库建立、④档案扫描(基本要求、扫描设备、扫描色彩模式、扫描分辨率、存储格式、图像命名)、⑤图像处理(图像拼接、旋转及纠偏、裁边、去污)、⑥图像质检、⑦报表输出、⑧数据挂接、⑨数字化成果质检与验收、⑩数据备份与移交、档案归还入库(档案装订、档案归还入库)等。 (二)目录著录要求 目录著录需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 34/T 450-2004)要求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进行著录。 (三)项目施工要求 (四)项目安全保密要求 1.供应商有关的数字化场所、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档案实体、档案数字****设备处理等的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 68.2-2020)及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2.供应商必须制订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订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供应商的加工团队中的工作人员须提******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供应商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采购单位备案。 5.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成立项目组,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 6.供应商须积极支持、****管理部门和保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7.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须同步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合格后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8.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泄密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履约期限: 要求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履约地点: ****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任一贤、徐忠、纪菲菲、马英、赵世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