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3维生素B5及其中间体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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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36175Y陈辉
柯昌明**省**市**县
矶山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维生素B3维生素B5及其中间体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44-C2669-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省**市**县 ****工业园矶山工业园****北厂区原有生产厂房内
经度:116.602280 纬度: 29.953150****环境局
2024-12-09
九环环评〔2024〕81号913********636175Y001P
2776.97
588.5****
913********636175Y**市****公司
913********2995850**市****公司
913********29958502026-01-05
2026-04-282026-05-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8qtb3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维持维生素 B3(8000t/a 烟酰胺、5000t/a 烟酸及中间体3-氰基吡啶)、维生素B5(4000t/aD-泛酸钙、1000t/aD-泛醇及中间体β-氨基丙酸、DL-泛解酸内酯和 L-内酯)年产5000t烟酸
分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种子液制备:配置→灭菌→接种→发酵→种子液; 氰基水合酶制备:配置→灭菌→调PH→接种→发酵→陶瓷膜过滤、洗涤→氰基水解酶; 烟酸合成:催化水解→陶瓷膜→一次纳滤→二次纳滤→活性炭脱色→调酸中和→降温结晶→带式过滤→洗涤过滤→打浆离心→干燥→烟酸产品种子液制备:配置→灭菌→接种→发酵→种子液; 氰基水合酶制备:配置→灭菌→调PH→接种→发酵→陶瓷膜过滤、洗涤→氰基水解酶; 烟酸合成:催化水解→陶瓷膜→一次纳滤→二次纳滤→活性炭脱色→调酸中和→降温结晶→带式过滤→洗涤过滤→打浆离心→干燥→烟酸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你公司厂内外污水管网应做到明管架空布设,同时标识好管网名称、污水种类、流向。 本项目技术改造后,废水主要污染物不增加。DL-泛解酸内酯生产过程中的含氰废水在车间破氰(次氯酸钠破氰+三效蒸发+浓缩,处理规模100t/d)预处理后,DL-泛解酸内酯生产过程的高盐废水在车间脱盐预处理(4.85t/h 三效蒸发)后,和其他废****处理站(设计能力6000t/d)预处理(混凝气浮)+主处理(UASB+水解酸化池+A/O+****园区接管标准要求(即常规因子pH、COD、BOD5、SS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他因子TN、TP、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氟化物、总锌、苯胺类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甲苯、甲醛、苯、丙烯腈、AOX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1,2- 二氯乙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盐分执行**县矶山化****处理厂进水水质),****处理厂处理。 废气: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永久性采样监测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须符合有关要求,采用成熟稳定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适时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用电监管系统并联网,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有组织甲苯、丙烯腈、丙烯酰胺、TVOC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401车间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283-2019), RTO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乙酸乙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较严值,其他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允许排放速率分别执行颗粒物30mg/m3(1.5kg/h)、硫酸5mg/m3(1. 1kg/h)、氨30mg/m3(1.0kg/h)、HCN1.9mg/m3(0. 11kg/h)、氯化氢10mg/m3(0. 18kg/h)、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 150mg/m3、异丁醛20mg/m3。依托西厂区危废焚烧炉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溴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5mg/m3(0. 144kg/h)。厂界无组织废气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和 TVOC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较严值,厂区范围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厂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因子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分别执行氯化氢0. 15mg/m3、氰化氢0.024mg/m3、硫酸0.3mg/m3、颗粒物0.5mg/m3、丙烯腈0.20mg/m3、氨1.0mg/m3、臭气20(无量纲)。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管理企业产品,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按固体废物管理,在固废属性明确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水:烟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氰基水解酶生产工艺废水(陶瓷膜过滤洗涤和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烟酸胺清液生产工艺废水(纳滤膜再生废水和陶瓷膜再生废水)、烟酸生产工艺废水(浓缩冷凝废水),废水经车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 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氰基水解酶种子液工艺废气、氰基水解酶工艺废气、烟酸工艺(催化水解+调酸中和+双锥干燥)废气、发酵工序尾气及危险废物焚烧废气。氰基水解酶种子液工艺废气、氰基水解酶工艺废气及发酵工序尾气由风机引入北厂区RTO焚烧炉处理后+101#35米高排气筒,烟酸工艺废气(催化水解+调酸中和)依托原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碱液喷淋处理后+104#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烟酸工艺废气(双锥干燥)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水幕除尘+105#2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器+布袋除尘器+SCR+碱液洗涤塔+35m高排气筒(DA025)。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来自各类泵、离心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周边影响。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烟酸水解液蒸馏残液、烟酸脱色过程中废活性炭和烟酸过程中硫酸铵废盐。 废活性炭、蒸馏残液依托原有危废焚烧炉处理,硫酸铵废盐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特性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危废进行管理。
环评规定烟酸生产线干燥废气为依托原有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05#2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干燥废气为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水幕除尘+105#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为处理设施改进,改进后的废气达标排放,并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90.9887 0 90.9887 0.07 0 90.919 -0.07
4.6616 0 4.6616 0.011 0 4.651 -0.011
0.4108 0 0.4108 0.021 0 0.39 -0.021
11.3577 0 11.3577 0.0007 0 11.357 -0.001
0 0 0 0 0 0 0 /
77.6597 0 77.6597 2.8079 0 74.852 -2.808 /
207.405 0 207.405 1.8402 0 205.565 -1.84 /
47.6978 0 48.7181 0 0 47.698 0 /
61.044 0 62.033 0 0 61.044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pH、五日生化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总氮、TP、色度、氟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氨氮、全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烟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氰基水解酶生产工艺废水(陶瓷膜过滤洗涤和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烟酸胺清液生产工艺废水(纳滤膜再生废水和陶瓷膜再生废水)、烟酸生产工艺废水(浓缩冷凝废水),废水经车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为UASB+水解酸化池+A/O+沉淀池。 综合废水处理后采样口pH值范围为7.8~8.0,全盐量最大日均值为2.41×103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2.38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73.7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309mg/L,色度最大日均值为60倍,总氮最大日均值为35.5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89mg/L,总氰化物最大日均值为0.006mg/L,氟化物最大日均值为0.34mg/L,挥发酚未检出,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2mg/L,pH、五日生化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总氮、TP、色度、氟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氨氮、全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其他排气筒工艺废气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5kg/h;硫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1kg/h;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0kg/h;无组织硫酸执行0.3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0.5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执行1.0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限值为20。 废气主要为氰基水解酶种子液工艺废气、氰基水解酶工艺废气、烟酸工艺(催化水解+调酸中和+双锥干燥)废气、发酵工序尾气及危险废物焚烧废气。氰基水解酶种子液工艺废气、氰基水解酶工艺废气及发酵工序尾气由风机引入北厂区RTO焚烧炉处理后+101#35米高排气筒(DA012),烟酸工艺废气(催化水解+调酸中和)依托原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碱液喷淋处理后+104#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10),烟酸工艺废气(双锥干燥)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水幕除尘+105#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27);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器+布袋除尘器+SCR+碱液洗涤塔+35m高排气筒(DA025)。 烟酸生产线干燥废气处理后采样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82×10-4kg/h,颗粒物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5kg/h);烟酸生产线催化水解、调酸结晶废气处理后采样口中氨最大排放浓度为4.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8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05×10-4kg/h,氨、硫酸雾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硫酸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1kg/h,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0kg/h);北厂区1#RTO焚烧炉处理后采样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48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96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18,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0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5kg/h),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5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0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厂区危废焚烧炉危废焚烧废气处理后采样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满足为3.4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满足为19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满足为193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氟化氢最大排放满足为0.87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满足为0.69mg/m3,溴化氢最大排放满足为0.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0×10-4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标准要求,溴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溴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0.144kg/h)。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浓度最大值0.176mg/m3,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小于10,硫酸雾浓度最大值0.180mg/m3,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未检出,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颗粒物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执行0.3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0.5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氨满足环评批复的承诺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执行1.0mg/m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周边影响。 项目4个厂界噪声测点中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4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和管理地下水观测井,加强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厂区地下水监测工作,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定的标准。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相应区域采取了防渗措施。104#生产车间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蚀。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管理企业产品,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按固体废物管理,在固废属性明确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烟酸水解液蒸馏残液、烟酸脱色过程中废活性炭和烟酸过程中硫酸铵废盐。 废活性炭、蒸馏残液依托原有危废焚烧炉处理,硫酸铵废盐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特性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危废进行管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净水厂、供汽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RTO焚烧炉、危废暂存库依托原有净水厂、供汽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RTO焚烧炉、危废暂存库依托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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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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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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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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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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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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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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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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