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和安防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交通运输局以赤松交建发〔2026〕1号、赤松交建发〔2026〕2号、赤松交建发〔2026〕3号、赤松交建发〔202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和安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2.3 招标规模:①X185张家湾-乌敦套海(K180+536-K181+090段):路线起点位于**子村北侧,起点桩号为K180+536,终点位于**通村水泥路平面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181+090,路线全长0.554Km。旧路路基宽6.5m,路面宽3.5m,旧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②X185张家湾-乌敦套海(K167+488-K180+536段):路线起点位于波罗**村内,起点桩号为K167+488,路线途经小湾子、郎郡哈拉、**子,终点位于**子村北侧,终点桩号为K180+536,路线全长13.048Km。旧路路基宽7.5m/6.5m,路面宽7m/3.5m,旧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③X185张家湾-乌敦套海(K91+530-K92+000段):路线起点桩号K91+530,终点桩号K92+000,路线全长为0.47公里。旧路路基宽4.5-5m,路面宽度3.5-4.0m,旧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④Y319初头朗-徐家窝铺(K29+079-K29+292段):路线起点位于三家村西侧,起点桩号为K29+079,终点位于天益隆村东侧,终点桩号为K29+292,路线全长0.213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⑤Y319初头朗-徐家窝铺(K20+809-K29+079段):路线起点位于三间房村东侧,起点桩号为K20+809,终点位于天益隆村东侧,终点桩号为K29+079,路线全长8.270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⑥Y319初头朗-徐家窝铺(K18+543-K20+809段):路线起点位于大营子村东侧,起点桩号为K18+543,终点位于三间房村东侧,终点桩号为K20+809,路线全长2.266Km。路基宽6.5m,路面宽4.5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5km/h。⑦X214乌丹-**(K55+777-K70+156段):项目起点位于**区哈拉道口镇,起点桩号为K55+777,路线主要途经头牌子、横牌子、头道沟,终点止于**区与**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70+156,路线全长14.379Km。路基宽8.5m,路面全宽8.5m(硬化宽度),其中沥青路面宽8.0m,两侧2*0.25m护肩板硬化,设计速度60km/h。⑧**市**区202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计6条线路):C538付家营子一波罗**乌丹一**1.209Km;C821大账房一张木头沟2.127Km;C177沟门一邵家沟2.903Km;C675黄土沟一后账房沟0.945Km;C577小潘家沟一大潘家沟1.200Km;潘家沟村东和杜夫子沟村东0.644Km。
2.4 项目计划投资:1473.4778万元
2.5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E1***************001002 |
标段名称 |
**市**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和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YHJL标段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8.8917 |
工期(日历天) |
9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格:
3.2.1 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运输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专业)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运输部或**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由人员聘用单位提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5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3.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其他要求
3.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第YHJL标段),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防护、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及其附属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
3.3.2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监理服务期463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9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12个月)
3.3.3 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6-10 8:30至2026-6-15 17:30(**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7-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ggzyjy.****.cn/msym/cfsggzyjyw/)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运输局七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76-****500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区新天地商务楼1010室
联 系 人:王建(项目负责人)
电 话:153****4311
监督机构:****运输局
地 址:**市**区国道306线128号
电 话:0476-****000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 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电子标服务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年6月10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项目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独立法人资格 |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 资质等级 |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 从业名录审查 |
****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本附录无新增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4款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运输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专业)证书;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人员。
2.投标人应自行更**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2025年度**自治区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较高的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纸版的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 要人 员:25分 业 绩:25分 履 约信 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续上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及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35分) |
工程概述(4分) |
根据工程概述的描述情况,得2.4~4分 |
|
| 监理工作范围(4分) |
根据监理工作范围的阐述情况,得2.4~4分 |
|||
|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4分) |
根据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等情况,得2.4~4分 |
|||
|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4分) |
根据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配备的介绍情况,得2.4~4分 |
|||
| 监理工作程序(4分) |
根据监理工作程序的阐述情况,得2.4~4分 |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5分) |
根据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的阐述情况,得3~5分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5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分析情况,得3~5分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
根据对本工程的建议情况,得3~5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25分。 |
|
| 2.2.4(3) |
评标价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E2=0.05;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 2.2.4(4) |
其它因素 (30分) |
业绩(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5分。 |
|
| 履约信誉(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3.4.4项补充: 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3.5.1项细化为: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3.5.9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