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翠玉乡阿海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提水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10:47 |
| 预算金额 | ¥221.375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子亚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412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蒗县**镇万格路4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6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古**荣华路38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4128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上传).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翠玉乡阿海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提水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翠玉乡阿海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一套。供应商需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并投入使用,提供设备后期的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21.37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次拟采购的设备中“自然能提水系统”具有3种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其中3种实用新型专利:①一种可自动清洗的稳流装置,专利号:202****27561.2、②一种篮式过滤器组,专利号:202****65252.9、③一种容积泵出口流量高精度测试装置,专利号:202****59022.7。1项发明专利:一种容积泵出口流量高精度测试装置及测试方法,专利号:202****86702.5。2、自然能提水设备采用的“智能型超高扬程无能耗扬水装置”拥有3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3、****公司可生产该设备,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可替代情况的情形,充分符合本项目论证需求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丽财采(2019)5号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4条规定: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越****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2026-06-11至2026-06-17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宁蒗县**镇万格路490号
联系电话:139****067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古****大道862号
联系电话:0888-****51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古**荣华路389号
联系电话:183****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