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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溪头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宿舍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6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6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1、溪头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宿舍:**省****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宿舍 2、溪头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省****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 |
| 面积/数量 | 1、溪头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宿舍:2093.00平方米 2、溪头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506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99,042.5元/月(厂房租金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宿舍租金单价为22.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工业厂房及宿舍配套)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出租物业不得转租; 3.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工业或办公;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招租方案中相关条款和合同文本模板仅供参考,以出租方提供并实际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10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 8.物业按现状出租; 9.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到供水供电部门缴交; 10.该物业不提供第一次消防证明; 11.该物业产业厂房只能为实体企业经营使用,不得进行转租、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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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1、****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宿舍的物业,总建筑面积7158平方米(含厂房5065平方米、宿舍209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厂房及宿舍配套; 2、****社区第八工业区工业四路2号厂房、宿舍的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物业,出租方提供相关权属说明; 3、物业无抵押、质押等情况; 4、有315KVA变压器、有电梯。 二、投标及开标:标书代写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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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押金为三押一租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8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15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8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2、****管理局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实体企业; 3、其他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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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签合同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签合同核原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3.出租方或承租方认为必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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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黄经理;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815;158****662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六)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三、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5000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市世椿****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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