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6-10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市2026年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品牌农业的决策部署,促进**市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深度融合,统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调统一发展,补齐我区农产品质优价廉、品牌不强的短板,鼓励企业主体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提高全市农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6〕10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健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牌”联动培育发展体系,补齐我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品牌运营规范化不足等短板。通过财政奖补引导,撬动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地理标志规范用标、包装升级改造、质量标准管控和线上品牌宣传推广,持续夯实**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二、扶持奖补对象
1.在**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生产及加工企业、**社;
2.三年内无重**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无失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助金额及内容
项目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二批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农产品品牌及市场流通建设资金。其中: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用标企业奖补20万元;农特产品新品宣传推广奖补20万元。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申请用标企业奖补(20万元)
实施内容:对全市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识,****产权局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公告或证明,并规范使用的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奖补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印制、包装改版升级、品牌规范使用、产品质量管控、市场宣传推广等相关投入,引导更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用标、规范用标,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协同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认可度与核心竞争力。择优选取20家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每家奖补1万元。
申报材料:
(1)资格性审查材料
1.奖补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仅涉及食品生产等许可管理的行业提供)
(2)合法用标证明材料
1.****产权局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公告或证明:包括公告文件截图、用标核准通知、备案登记回执等其中一种。也可提供经公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备案证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集体成员证明、****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合法使用人证明;
2.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检验检测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数据应符合该地理标志产品特有的质量特征要求,报告需加盖检验机构公章和企业公章;
3.产地来源证明:****政府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证明产品产自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地域范围。
(3)产品实际用标情况
1.产品包装实物照片或设计样张:需清晰显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实际印刷或贴标情况,并按规定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议要求企业至少提供3款不同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规格)的用标包装照片,重点核查标志位置、清晰度、比例缩放是否符合规定;
2.产品上市销售凭证:如销售合同、出库单、发票等,验证产品确实上市销售,而非“只标不卖”。近一年产品自检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验证产品质量持续符合绿色食品或相关安全标准)。
(4)加分项材料
1.“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如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GAP等认证证书;
2.商标注册证(如有):企业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体现品牌建设意愿;
3.产销对接证明材料:如与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合同、直供学校协议等,体现用标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二)农特产品线上宣传推广奖补(20万元)
实施内容:对全市具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农业经营主体,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企业通过在宣传内容创作、直播带货运营、达人**推广、线上店铺运营、短视频拍摄制作、平台流量投放、品牌故事传播、线上平台(短视频平台、832平台、快手、电商直播、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门户网站、京东、天猫)等加强线上方面的实际投入与宣传,不断提升**农特产品线上曝光量、产品销量和品牌影响力,助力全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择优选取5家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每家奖补4万元。
申报材料:
1.奖补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线上宣传推广方案及总结,包含推**台、推广内容、运营模式、宣传成效等情况。
5.奖补周期内(2026年1月1日—9月30日)各线上平台宣传推广佐证材料,包括短视频作品、直播回放截图、公众号推文、线上店铺页面、达人**推广记录等材料。
6.线上宣传推广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流量投放缴费记录等。
7.线上宣传运营数据材料,包括平台后台曝光量、播放量、粉丝增长数据、互动数据、产品点击及销售数据等。
8.企业农产品介绍、产品包装及品牌相关资料,体现宣传推广产品与**农特产品关联性资料。
四、项目完成时限
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完成时限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11月30日前。
五、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经营主体按照支持方向及重点,自主填写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申请用标企业奖补项目申报表或农特产品线上宣传推广奖补项目申报表。并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收集整理装订相关佐证资料,****农业农村局。
(二)审核验收。****农业农村局****小组,制定验收评分标准,组织专人对申报主体提交有关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审,确定符合项目奖补企业。
(三)公示拨付。对确定符****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各类经营主体按照财政拨款程序,****农业农村局拨付奖补资金至项目实施主体,并留存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保障措施
项目由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科具体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并做到公开透明。申请奖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交易数额冒领补贴资金。对项目奖补实施方案、资**排、项目验收、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及时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专项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申请用标企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2.农特产品线上宣传推广奖补项目申报表
3.**市2026年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