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框架协议项目,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集团及所属企业负责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 **市 ;
2.3中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4家时,选定3家中标人;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满后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续签,最多续签1次,续签最长期限1年;
2.5计划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单个具体项目委托协议书中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测和验收规范等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且证书附表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技术和经济能力,并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上专项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出具在本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总局****管理局或企业注册****管理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标书代写
3.6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厅****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标书代写
3.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标书代写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5、3.6、3.7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4.2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4.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4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本次开标将于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时间)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进行,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后即离场,现场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进行不见面开标,由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电子标服务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6.2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7.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供应**一致)。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7.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和****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9.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9.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9.4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2298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183****3322
电子邮箱:****@qq.com
质疑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152****4740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