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中心、站,****事业单位:
根据《******保障厅****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和《******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6〕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市生态环境工程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材料受理地点
(一)申报及评审时间。受理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初级、****委员会计划于8月下旬召开。
(二)材料受理地点。****1号楼二楼干部人事科(**市**区玉带路202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洋,0883—****657。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初、中级职称评审对象。****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人员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生态环境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二)不得申报人员。公务员和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根据《******保障厅 ****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1号)《******保障厅关于印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同级职称转评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须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6个月,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推荐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 2026年12月31日,根据《评审条件》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年限是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年限。
四、 申报程序
****市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区)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分局审核,报经县****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分局审核,经县****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推荐的程序申报。
(****事业单位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驻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评委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评审材料。
(五)申报评审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学术及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或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发布当天),未经公示的,驳回材料,不予推荐。公示无异议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及照片。
五、相关要求
(一)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可继续沿用有关业绩材料,只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交有关材料,本人应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字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不得同时向两****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
(二)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的公开公示情况相关材料(须附公示照片及公示结果)。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表格上须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一寸照片。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填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工作总结内容进行审核认可是否属实,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写明考核评语、意见、结论、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近5年来的考核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进修)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审核公章)。
(五)业绩成果材料。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得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著作等。
(六)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送代表性论文,论文是否发表不做硬性要求,若未发表的论文需报送可编辑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单位+申报人姓名+论文标题;申报生态环境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业务工作总结。
(七)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劳动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八)《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2026年**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承诺书》(手写签名)1份。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
(十)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U盘报送),要求为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范围4.5:7—6:7,文件大小为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0********9123456,请申报人确保身份证号填写无误。
七、其他事项
****环境局各分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组织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2026年**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外,其他申报材料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认真排版和装订成册,并将一览表贴于申报资料袋封面。
(三)2026年通过线上评审取得的初级、中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四)在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省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级现行规定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2.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及职称信息采集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4.**市生态环境工程专技技术职务晋升量化评价表
5.承诺书(模板供参考)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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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