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兴东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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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6-0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邮编:731400
联系电话:0930-****117
传 真:0930-****1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县锁南镇马场村阴洼社10-1号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一、****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锁南镇马场村阴洼社10-1号。该项目为**项目,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工程组成。本项目占地面积5300m2,建设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m3水稳料(6%水稳材料);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产品类型为:C30。总投资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的2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 《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施工期要严格落实建设工地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围挡、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冲洗、物料遮盖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限值要求。

(三) 优化产噪设备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设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规范管理装卸物料和运输物料车辆,原料区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车间地面定期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水喷淋装置除尘,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采用炮雾机洒水抑尘;冬季不生产,办公区采用电供暖。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洗漱废水泼洒抑尘,粪污经厂区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间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厂区规范设置危废暂存点,设立标识牌,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定期****公司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运行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生态环境局**分局。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六、请**县生态****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 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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