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6-06-10 11:18:38
2026-06-15 23:59:59
2026-06-10 11:18:38
公告内容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标段(包)名称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

公示名称

**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GEP项目有偿使用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9

评标情况

第一候选人:****;综合得分:94.00

第二候选人:**市****公司;综合得分:79.55

第三候选人:**市源****公司;综合得分:77.70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83400.00元

质量承诺

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饶宏东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高职证字第150****09817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

**市****公司

投标报价

****53000.00元

质量承诺

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

**市源****公司

投标报价

****63400.00元

质量承诺

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江、七寨湖水经济文旅开发 GEP 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区宝源二路29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762-****10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0762-****839

联系地址

**市**区宝源二路2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