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环建青〔2026〕4号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青神县水利站青神县整装推进青龙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四川-眉山-青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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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

你单位报送的《青****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拟在**省**县**镇建设,总投资2219.2万元,本项目整治渠道总计长度13.314km,其中整治干渠共计9.292km,(其中总干渠4.751km,左干渠4.069km,右干渠0.472km);整治2条支渠共计2.100km(佘家埂支渠1.949km,一支渠0.151km);整治高标准农田衔接渠道1条,长0.654km;整治末级渠道9条,总长1.268km。同时整治渡槽2处,衬砌隧洞7处;**、改造渠系小型建筑物共198座(拆除重建分水闸16处、泄水闸10座、节制闸6座、机耕桥3座、人行桥50座,**下渠梯步47处,改造放水口66处),**、整治巡渠道路6.055km;**用水量测设施11处及配套建设灌区信息化及监控系统。项目****改革局可研报告批复(青发改审批〔2025〕2号、青发改审批〔2025〕100号)。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粉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居民区周围设置围挡,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遮盖、运输物料遮盖等。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土石方收集后堆放在临时堆场内,用于回填使用,建筑垃圾定期清运到建筑垃圾堆放点,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用于开挖沿线回填,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渠道内的落石、泥沙清理后清运至指定弃渣场。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采取改进措施。

四、请**市**生态****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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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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