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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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2026-06-08 11:52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租赁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产租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受****委托,我中心现就局名下一批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租。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及其地址

租赁期限

建筑面积(㎡)

月租金 (月/㎡)

月租金 (元)

一年期租赁起拍价(元)

1

**区**路154****防治所门面

1至3年

123

20

2460

29520

2

**区**路64号原物质局办公楼1至2号门面

1至3年

65.26

90

5875

70500

3

**区**路64号原物质局办公楼3至4号门面

1至3年

90.36

90

8133

97600

4

**区**路64号原物质局办公楼5至6号门面

1至3年

89.9

90

8092

97100

5

**区**路市商改办办公楼一楼1至2号门面

1至3年

82.07

70

5745

68940

6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二办公区后栋二楼

1至3年

185

10

1850

22200

7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二办公区前、后栋三楼

1至3年

1100

10

11000

132000

8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二办公区前、后栋四楼

1至3年

1100

10

11000

132000

9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二办公区后栋五楼

1至3年

185

10

1850

222000

10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办公室2间

1至3年

42

10

420

5040

11

**区**路与宝庆路交叉处原市人社局第二办公区前栋外墙广告屏

1至3年

120

25

3000

36000

12

**区民族路44****办公室3间

1至3年

54

10

542

6500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4. 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及资产使用性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报名及踏勘事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接受报名,直至租赁事宜完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中心主楼A1-04室。

3. 报名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资产招租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4. 实地踏勘:意****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王长江,联系电话:159****9270;袁国平,联系电话:152****2066。

本次招租资产的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含已知及未知瑕疵)为准,承租人需自行负责承租资产的清场与接管事宜。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主动到现场踏勘资产实际情况,及时向出租方咨询资产相关细节,全面了解房屋现场现状;若未到现场查看,视为对该资产无任何异议。凡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资产,认可资产现状及各类瑕疵情况,且已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要求,自愿承担因资产现状及瑕疵可能引发的一切风险与后果。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竞租,即表示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资产现状及潜在瑕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报价、竞价及成交方式

1.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报价竞价方式,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时提交有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对应资产的一年期租赁起拍价,竞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本次招租以评估价作为起拍价,出价最高者获得对应资产承租权;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并提交有效报价,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租金按评估底价执行;

3. 若原承租人(原合同承租人)参加报价竞拍,在同等价位条件下,对现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竞拍权。

五、租赁相关要求

1. 在报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其他人员报名的,在报名成功后5****中心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多人报名承租的组织进行公开竞价,****中心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2.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结构和使用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

4. 租金和租赁日期计算规则:原承租人、实际经营者竞得成功者,租金和租赁日期从原租赁日期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竞租成功后,租金和租赁日期从原承租人正式移交时间开始计算;

5. 标的移交与清场要求:

(1)原承租人、实际经营者竞得成功的,承租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2)原承租人未竞得的,应在一个月内腾空资产并移交竞得人,同时缴清使用期间所欠租金;

(3)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竞租成功后,需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自行与原承租人沟通协商清场和接管事宜,我中心不负责房屋的清场等各项工作,关于房屋的接交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 装修免租期约定:新承租人成功竞得上述资产租赁权后,出租方参照《****管理局房屋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暂行)》中“房屋资产出租方案中有关事项的确定原则”第二条关于装修免租期的规定给予装修免租期;原承租人竞得的,无装修免租期;

7. 承租人和出租方的权利及责任、有关违约约定、其他租赁具体事项,详见《国有房产租赁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在****官网发布,并在拟租赁房屋现场张贴招租公告,长期有效,直至出租完成;

2. 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租方案,****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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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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